南都讯 记者鲍小东 安徽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刚刚结束庭审,又一起艾滋就业歧视案即将进入诉讼程序。20日上午,因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而在教师招聘中被拒的小军(化名)通过代理律师向四川攀枝花盐边县法院递交了诉状,将盐边县教育局、人事局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盐边县教育局、人事局不予录用原告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重新录用原告,同时对泄露原告隐私的行为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法院表示,将于一周内决定是否立案。
据悉,这或是四川省首例、全国第二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此前,今年的8月26日,大学生小吴起诉安徽安庆市教育局,原因是他在当地的教师招聘中因体检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而被拒,4天后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报考教师岗位成绩优异
小军出生在四川省大凉山的一个农民家庭。1999年,他考上了当地一所师范学校音乐师范专业。但因为家庭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学费,所以小军无法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2002年毕业后,他在当地的一所小学做代课教师,工资仅200多元。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06年。之后的几年,他到成都、昆明、广州等地打工。2009年,小军回到凉山,成为一名缉毒志愿者,负责禁毒宣传工作。
2010年6月,小军在盐边县缉毒大队的办公室里看到了盐边县事业单位的招考公告。在招考的岗位中,教师岗位约占65%。小军遂报考了盐边县小学音乐教师的岗位。
8月9日,小军参加了笔试。8月20日,小军在小学音乐类岗位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参加面试。8月23日,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的小军,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验出艾滋被拒绝录用
体检于8月25日在攀枝花市第五人民医院顺利进行。次日,盐边县教育局就组织这些参加体检的“准教师”进行48学时的新教师上岗培训,并由盐边教育培训中心开据了培训证明。培训期间,盐边县教育局确定了小军的任教学校,并要求小军在8月31日前报到任教。但8月28日,小军接到电话通知,称其体检有问题,需进行复检。
8月30日,当小军正欲前往学校履行报道手续时,所在学校校长给小军打来电话,称复检有问题,暂时不能到该校报到。待小军赶往盐边县教育局时,才知道自己复检的项目是H IV (艾滋病毒)检测,结果是H IV阳性,即艾滋病毒携带者。小军同时得到当地教育局“不予录用”的口头通知。
盐边县教育局认为,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小军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因此不能录用为教师。
在一次商议过程中,盐边县人事局、教育局通知该县纪委、公安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在县人事局长办公室说明小军是艾滋病人,不能聘用。
律师:这是明显的就业歧视
在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帮助下,公益律师许兴华代理了小军的案件。10月20日上午,许兴华向盐边县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起诉书称“被告在招聘教师的体检中对原告进行了H IV (注:艾滋病病毒)检测,获取了原告的身体隐私信息。并以原告为艾滋病感染者(携带者)为由认定其体检不合格,从而使原告失去了被聘用为教师的机会,违反了相关法律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规定,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的权益”。请求确认被告认定原告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的行为违法请求,责令被告作出录用原告为盐边县某小学教师的具体行政行为等。
许认为,盐边县教育局拒绝录用小军是明显的就业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的规定。
“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并未禁止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当教师,拒绝录用小军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律师许兴华说。
另悉,2010年10月13日,北京民间反歧视公益组织益仁平中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寄送了一封建议信,建议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