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袁秀珍老人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住进了救助站。
讯 (首席记者 吴建国 通讯员 陈虎)11月6日,当***和社区工作人员看到,九旬老太袁秀珍的二儿子孙二(化名)终于同意将老母亲接回家暂住时,长长松了一口气。
11月3日上午,住在石河子总场北泉镇蔬菜公司农业三站的九旬老太袁秀珍到石河子市公安局北郊派出所报警,称两个儿子都不管自己,现在无家可归。
老人说,她今年92岁,早年守寡,独自把四个孩子拉扯大。现在两个女儿在河南老家,两个儿子在北泉镇居住,大儿子孙大68岁,是连队退休职工;小儿子孙二58岁,承包鱼塘。两个儿子的家境都很富裕。
去年8月,袁老太太与两个儿媳妇关系不睦,就要求去养老院。北泉社区考虑到老太太年龄大,帮她办理了低保待遇,每月可领到近300元的低保金。
袁老太刚住进养老院时,两个儿子还轮流承担养老院的费用,但后来弟兄俩为谁来享受老太太的低保金的问题发生争执,最后两个人都不管老太太了。
今年9月,因拖欠养老院的费用,老太太被养老院送回到两个儿子家。“回来后,两个儿媳妇经常打骂我,有时还扇耳光。”袁老太说起回来后的遭遇,老泪纵横。
听了老人的经历,派出所副所长罗卫中找到老太太的大儿子孙大了解情况。
听说派出所要将老人送回来时,孙大没有表态,但孙大的媳妇不同意:“让她到法院告我们去吧,就是判我坐牢杀头,我也不会让她回来的。”
随后,派出所又去做孙二的工作,让他接老太太回家。联系了一大圈没有找到孙二的下落。
派出所了解到,因去年土地征收,孙二的鱼塘被开发商征收后,给他赔偿了40万元补偿费,他完全有能力承担老人的赡养费。
老太太所在的北泉镇纪念碑社区主任展建军对袁老太的情况很熟悉,他说,孙氏弟兄俩因为老人的养老费和低保费分配一事一直争吵不断,社区也曾多次到孙家调解,但两人还是都不愿意接收老娘。
最后,派出所工作人员决定暂时先把老人送到民政局救助站。
在救助站,负责人杨建军认为,老人具有本地户口,又有子女亲人在本地,不属于救助对象。但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决定暂时接收老人入住,但按照规定,时间不能超过7天。
11月6日,派出所工作人员找到孙二。有所准备的孙二从怀里掏出一堆揉皱的票据,说自己承担了老娘3个月的生活费,加上他付出的2000元养老院押金,实际上他承担了老娘7个月的养老费用。
孙二告诉记者,他不准备再付钱的原因是,老大孙大领走了每个月政府给老太太的300元低保费,但他支付的养老费却没有自己多。
谈到老人以后的生活,孙二认为,赡养老娘的费用应该由四个子女平摊,他个人承担不公平。
截至记者发稿时,派出所方面一直没有找到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