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街道办副主任与下属挪用公款放起“高利贷”,哪知道对方却拖着不还。副主任将债权转移给王某,并让王某到法院起诉。哪知这么一闹,他“借鸡生蛋”的把戏却穿了帮。昨天,涪陵区检察院透露,法院近日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这名副主任有期徒刑9年。
47岁的刘小虎原任涪陵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处级)。2008年初,刘小虎引进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经理谭某其后与桥南街道先期引进的某地产公司老总傅某商谈业务。谈判过程中,傅某提出公司资金短缺,想向谭某借款150万元,期限半年,月息5分。
刘小虎得知这一消息,找到谭某,提出由他找100万元,再以谭某的名义借给傅某,利息归他所有。谭某答应后,当年2月4日,刘小虎以谭某公司差注册资金为由,安排桥南经济发展局负责人,以月息8厘从该局借款100万元给谭某。之后,谭某又以月息5分转借傅某。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徐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