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谭某因公牺牲后,他的父母将儿媳告上法庭,索要丧葬费、生活费等。昨天记者获悉,双方在市一中院调解下达成和解。
谭某的父母说,谭某于去年1月17日因公牺牲,谭某在接受治疗期间,儿媳王某对谭某不管不顾。他们要求王某支付丧葬费3万元,以及老两口半年的生活费6000元及精神损失2万元。此外,谭某的父母还要求法院判决王某少分或不分谭某的存款,并确认老两口各享有谭某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资金的三分之一。
王某说,谭某都是由她照顾的,丧葬费是谭某单位支付的。谭家还有两个儿子,所以不应该由她来支付生活费,但同意两个老人各享有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三分之一。
一审法院判决,谭某的父母和妻子各自继承属于谭某的存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三分之一。宣判后,谭某的父母提起了上诉。经过法官调解,王某表示愿意给付谭某父母2万元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