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美丽”赶尽杀绝是文明的希特勒行为
男性有权力挑选女性时,选美心态不可避免
也许一个男性有权力挑选女性时,选美的心态是不可避免的,有些领域还高调地把“隐性”前提公之于众。日前成都某区招募女城管,便要求应聘对象是年龄 18岁以上、23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必须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还有一点是女城管要在26岁下岗。面对公众质疑,负责人解释是为树立城市窗口形象,体现柔性执法的魅力。他大概同样认为化着淡妆,穿戴统一的高跟鞋、折角帽、头饰的“广场妹妹”能提供一道美丽的风景,在劝导小摊贩时更能以柔制刚。女性的特质被运用得如此微妙,甚至有“保鲜期”,26岁以上的女城管就不温柔美丽了?好笑的是小摊贩也有不吃软的,反过来对“广场妹妹”说:你们不过是吃青春饭的,别太卖力了。
有人说:“在中国人才选择时注重相貌是无可厚非的,因为美丽也是一种天赋,如果我们再对目前这种丑女(才女)社会心安理得,50年后美丽的基因就从我们民族消失了,那将是另一种危机!中国还没到找不到人才的地步,为什么有漂亮的不用用丑陋的呢?”持此论调的当然也是男人,如果他有能力成为希特勒,是不是会心安理得把非美女消灭掉,让世界只剩美丽基因?而男人一再强调的年轻貌美并非为实现女人的“权力”,只是花瓶工具的利用。如果女人成为商界政界的首领,哪怕只是公司高层,要与男人一分天下,他们也是不干的,原先的“自信”、“柔性魅力”会被贬为感性、情绪化而作为种种不适合担当重任的理由。倘若担当了重任,纵使风情万种,才貌兼具,还会被视作“不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