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18岁的廖珍平骑车撞伤一名老太后,因无力赔偿自杀拿命,以命抵债。其父母认为儿子是被对方逼死而起诉索赔76万余元,结果一审被驳(本报11月3日曾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死者父母已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而在一审期间被指打过儿子却始终没露面的廖母,昨天也首度接受记者采访,称一审判决把责任都推给她,让她近乎崩溃。
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车向前告诉记者,他于上周四向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材料,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市二中院改判支持廖珍平父母在一审时的全部诉求。
车向前称,刚满18岁的孩子会自杀,显然是巨大心理压力所致,但他不认同一审判决所称的“母亲冷漠使孩子无助”,而认为该结论恰恰忽视了廖珍平自杀的真正原因。廖珍平在遗书中写道:“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生命能偿清。我监护人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车向前认为,文中流露自杀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牺牲自己保全家庭。“廖珍平以命抵债,说明他不是因母亲冷漠导致情感受伤自杀,而恰恰是出于情感不愿连累父母。”
车向前还指出,从撞人到离家前,廖珍平都未流露出自杀想法,他自杀是在被王家人放走之后。他认为,在王家人“扣人索债”过程中,显然有人对孩子施加了不当心理压力,只是现在被告不承认,孩子也死无对证。但车向前指出,一审法院仅以未实施暴力就认定被告方无过错,并不全面,他认为言语威逼同样可以逼人致死。“王家人控制了孩子人身,又只顾索债施以不当压力,忽视刚满18岁孩子的认知水平和心理承压能力,才导致其自杀后果”。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被告方,询问他们对原告上诉观点的意见,但其代理人的手机关机。一审时,对于原告“逼债压力导致自杀”的说法,被告并不认同,反而认为是孩子母亲在孩子出事后冷言冷语才导致少年自杀。其认为一审判决公正,“法院还了我们清白,我们问心无愧!”
◎对话廖母
“想起儿子心都碎了”
昨天,记者在房山良乡一个偏僻村庄见到了被一审判决称为“冷漠致儿子无助”的廖珍平母亲,她和丈夫租住在一间约10平方米的房子内,一张床和一个用来取暖的煤炉让房间显得很拥挤,靠门的桌子上摆着廖珍平的遗像,遗像前点着香,还摆着水果和糕点等几盘供品。在屋里穿着羽绒服的廖母头发凌乱,这是她在诉讼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十几分钟内,她一直抱头痛哭,直到最后跪地呕吐。
记者:一审判决认定你的冷漠让儿子无助,你有什么感想?
廖母:那是我的儿子啊,我怎么会对他冷漠?我死了儿子,一审判决又把责任都推给我,我承受不了啊。
记者:儿子回来找你要钱,你怎么说的呢?
廖母:好多人带着他到家里,好凶好凶哦。儿子说要3万块,我都吓蒙了,哪来那么多钱?我说得出去借,他们就把他带走了,我跟出去俩腿发软。
记者:儿子和他们走时,最后和你说了什么?
廖母:他拉着我的衣襟不愿意跟他们走,还说“妈你别担心我,我会回来的”,可他走了就永不回来了。他因为3万块钱死在桥洞里,死得好惨啊。
记者:你觉得儿子到底为什么会自杀?
廖母:我真的想不通,他是那么开朗的儿子,从来不惹事,没人逼他,他不会死的。我现在一想起儿子,心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