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救落水女子溺亡 数千市民自发悼念(组图)

2010/11/15 11:21: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数千市民自发悼念一名普通青年,这样的场景并不多见 本报记者 金林 摄

“他能听见我们的祝福” 本报记者 董玖永 摄

“他能听见我们的祝福” 本报记者 董玖永 摄

数千市民自发悼念一名普通青年,这样的场景并不多见 本报记者 金林 摄

数千市民自发悼念一名普通青年,这样的场景并不多见 本报记者 金林 摄

  本期主持人:高燕

  嘉宾: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刘邦智 云南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金子强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 云南知名网友风之末端 昆明好人冯春庭

  11月9日,在昆明市桃源街盘龙江边,23岁的周鑫为救一名落水女子,淹没在了长满水草的江底,被打捞上岸时,他的心脏已经永远停止了跳动。11月13日,在他遇难的地方,数以千计的市民站满了盘龙江两岸……数千人自发为一名普通青年送行,这是比较少见的。或许,这正好表达了人们对宣扬正气的赞同,表达了人们对见义勇为精神的渴望。或许,也表达了人们对纯物质观念的对抗。周鑫只是一名初中文化的普通青年,他的行为何以能引发数千人的自发悼念?我们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教育?有人提议向他的父母提供一套廉租房作为补偿,这种提议的可行性有多少?当前的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机制有哪些缺失?本期圆桌,我们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周鑫的行为

  传统教育的必要

  前段时间,媒体上正在热议主动做好人好事反被诬陷的话题,比如看见老人被撞倒在路上都不敢去扶,不是不想提供帮助,而是怕反被当成肇事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身边涌现出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周鑫,怎么看待他的这种行为?

  刘邦智

  周鑫的行为出于他个人的淳朴本性,他的义举来自于他所受的教育。周鑫出生在海口,海口是昆明的老工业区,在那里工作的工人以及周边的农民都是受过一些教育的人,在这块原本就很朴实的环境中,才会有周鑫这样的淳朴青年存在。

  金子强

  他是一个英雄的“80后”,他的这种行为让人感慨,应该得到人们的敬仰。

  李春光

  我国一直主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周鑫的这种行为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在现实社会中,周鑫这样的行为是难能可贵的,这样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风之末端

  周鑫的行为与传统有关,在老昆明人对下一代的言传身教中,都是希望孩子能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提供帮助。周鑫出事以后,他父母原谅获救女的言语等表现,都能看到他的家庭就是这样一个懂得宽容、替别人着想的家庭,可以说,周鑫的行为是传统家庭教育熏陶出来的壮举。

  冯春庭

  换作是我,也肯定会跳下去救人,这是有善良之心的人的本能,促使周鑫舍身救人的,是平时他对人、对物的价值观的体现。我想,在周鑫跳下去的瞬间,他心里肯定只想着救人,没想别的。在危险面前,能像周鑫一样冲出去的人毕竟是少数,他的生命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民众认同的也是他救人的行为而不是结果。

  市民的行为

  是对正义的渴望

  数千市民为周鑫送行,这种自发聚集送别一名普通青年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市民认为周鑫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那么在当今,怎么理解“英雄”这个词汇?

  刘邦智

  见义勇为本身就是英雄的表现,从小大家就受过这样的教育,比如司马光砸缸救小朋友的故事,就是在启蒙青少年的行为,砸缸救人就是英雄。

  正是因为见义勇为的难能可贵,如果这种行为很普遍,就不会有众多的市民自发前来悼念。同时,他们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对正义的渴求,也是在传达一种声音:生活的本质就是需要这种互相帮助的精神。

  金子强

  也许,用“英雄”两个字来诠释见义勇为的精神可能过于简单。其实,从儿童读物到思想品德教育,我们一直在学习什么是英雄,并不断地接受着英雄敢作敢为、不怕牺牲精神的教育。时代不同了,对英雄的理解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但主持正义、仗义执言的精髓没有变。周鑫的行为肯定是应该提倡的,这提醒我们不能总盯着社会的阴暗面看。

  现在许多人“不敢见义勇为”,在这种“不敢见义勇为”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便是中国当代社会普遍的信任缺失。这种信任缺失导致了民众之间的不信任、冷漠、猜疑,最终导致人们不愿意站出来,不愿意见义勇为。而周鑫勇敢地站了出来,他敢于站出来的行为,让人们有了一种对英雄的敬仰,有了一种对宣扬正气的赞同。数千市民自发为他送行,正好表达了人们对张扬正气的赞同,同时也表现出了人们对见义勇为精神的渴望。

  李春光

  这反映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即公民价值取向的转变。见义勇为一直被称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此这种品质本来应该是大多数人都有的,而不应该只是一小部分人有。现在见义勇为已成为稀罕物,这反映出的是社会上传统道德教育的缺失。

  风之末端

  在悼念活动现场,老百姓自发聚集在那里,他们是根据自我的价值观,认为周鑫就是他们心中的英雄,其实市民认同的英雄已经不需要官方机构判定。

  当悼念周鑫的广场聚集了数千人时,所有在场的人都会被震撼,所有人都会感到民间力量的强大和民间价值观的取向,同时证明社会总体的价值取向是积极向上的。作为发起人之一,我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市民参与其中。虽然王小波说沉默的是大多数人,但在现场感受到更多的是,沉默的大多数还是好人居多。现场为之感动的市民纷纷落泪,都在传达一种信息:民众希望社会上能出现更多互相帮助的现象,而不是只有金钱关系的冷漠。

  在悼念现场,以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和带着孩子的家庭居多,这个年龄段的人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比较多,而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在这些人身上体现得也比较深。周鑫比较年轻,老人们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孩子或亲人。在人群中,你会发现许多小朋友的身影,他们跟随自己的父母前来,在看到这幅画面时,你会感到很欣慰,这些带孩子来悼念周鑫的父母们,就是希望孩子能看到,帮助别人是光荣的事情。经过这几年的洗礼,道德观念在重建,大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让下一代记得,周鑫的行为是光荣的,是值得褒奖的。

  冯春庭

  我认同的英雄,周鑫已经做到了,他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虽然我曾经也见义勇为过,但离英雄还很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当英雄,我希望这个社会不存在英雄,如果大家都能互相帮助,英雄就不用出现了。

  在悼念活动中,民众自发捐款达10万,这些钱挽不回一条年轻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建立这样的见义勇为基金,见义勇为基金不是用于鼓励别人做英雄,而是当英雄遭遇不公时,基金可以用于赡养英雄的家人。

  悼念市民达数千人,这是发起人始料未及的,他们就是怀着崇敬英雄的心情,送他最后一程,这对他的家人是一种安慰。我相信周鑫如果能看到市民自发前去表达哀思的情形,他不会后悔作出这样的义举,最起码他想救人、想让那女孩活下去的心愿已经达到。

  教育的问题

  人格教育的缺失

  周鑫只是一名初中毕业生,我想当时那名女子落水时,周围肯定有很多人围观,肯定有比周鑫社会地位高、比他的学历高的人,为什么最后站出来的是周鑫而不是别人?这不得不让人思考一个问题,当今的社会到底需要怎样的教育?

  刘邦智

  周鑫的行为与他的自身教育有关,但与学历无关。从周鑫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人受教育最关键的时间段就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这个时间段的教育是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资源在增多,我们国家的义务教育需要向两头延伸,一边延伸到幼儿园一边延伸到高中。

  金子强

  当听到有人落水的消息时,下江救人,意味着给他人一种生还可能,意味着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以事不关已为原则。不时有报道,某个人在公共场所被抢,某个人在公共汽车上被偷,虽然众目睽睽,可就是难见有人出来相助。在危难关头,只要有人伸出一双手就可以搭救一条生命,可大多数人选择了放弃。给周鑫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申报,当之无愧,不仅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号召,号召所有人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不讲报酬,不计得失,挺身而出。

  风之末端

  周鑫走后,痛失独子的周鑫父母还能一直为他人着想,最后又原谅了被救女孩,可以肯定地说,周鑫的行为与这样良好的家庭教育不可分割。在这个事件背后,民众不得不反思现今应试教育的唯分数论,这种教育体系对道德品质和人格的塑造是有所忽略的。周鑫的行为与学习成绩无关,只与他自身的人格力量和道德准则有关。

  冯春庭

  有人认为是周鑫年轻,涉世不深,未被污染才作出这样的行为。但我相信,就算再给周鑫10年,他还会不顾一切去救人,因为这是他骨子里就有的一种善良本能。他的父母虽然没有把他培养成高学历的人,但把他培养成了人格完善的人。前阵子昆明闹血荒,出来献血的大多是大学生和农民工,他们的心中没有那么多的利益观念,骨子里洋溢着助人为乐的精神。所以说,学会做事之前还是要先学会如何做人,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对人格的培养应该被重视起来。

  政府的行为

  应完善社会机制

  有市民提议为所有见义勇为者塑像,并希望政府出面为周鑫的父母提供一套廉租房,这样的提议可行吗?政府部门该如何建立并完善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机制?

  刘邦智

  我不赞成这样的提议,如果给两位老人以稳定的收入会更好。周鑫并不是公务员,没有办法纳入国家负责的保障机制中,所以通过社会舆论,从道义上给予其父母一定的补偿更好一些。

  金子强

  为见义勇为的人塑像的想法很好,但实际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一是修建费用由谁出?二是日常由谁维护?我建议应该为见义勇为者建立一个纪念公园,公园立一块纪念碑,把所有见义勇为者的名字、故事都刻在纪念碑上,以此纪念“草根英雄”。现在中央、省、市、区都有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会应该多吸收社会资金,让更多的企业、个人都来关心见义勇为行为。

  李春光

  见义勇为者的损失,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都有规定,即先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若侵权人无力赔偿或者找不到侵权人的,由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现实的情况是,侵权人大多没有赔偿能力,或者找不到侵权人,或者根本不存在侵权人,见义勇为者的损失只能由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但见义勇为者所受的损失可能高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而受益人的受益范围可能只是几百块钱,若完全由受益人进行补偿,有失公平,也是不现实的。

  最佳方式是健全和完善的见义勇为基金制度。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的规定,基金可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最高可达5万元以上,但对见义勇为者伤亡所产生的损失却未作出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实施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因此,应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机制,完善见义勇为专用基金,在侵权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权人)并且受益人无力补偿时,由政府从见义勇为基金中直接支付相应款项弥补见义勇为者的实际损失,并对见义勇为的困难家庭提供相应帮助,解决见义勇为后的后续法律问题。

  风之末端

  这些提议我无条件赞成,周鑫因帮助他人而牺牲,他的父母今后如何生活,民众非常关心,民众希望加以补偿,这些提议非常正常。为周鑫塑像也无不可,就如翠湖海鸥老人的雕塑,他本身就是一个普通市民,但他对海鸥的行为感动了市民,市民为他立了像。

  在悼念现场,很多市民都在问政府有没有参与,也有很多网友提出:周鑫事迹的认定能不能快点,周鑫事迹事实清楚,目击者众多,能不能破例加快认定过程。对于见义勇为基金能帮到其家人多少,大家不清楚,但希望褒奖力度大些,让公众更满意一些。现场市民慷慨解囊,与见义勇为基金的目的是一致的。从大家关心政府有无参与可以看出,百姓是在乎官方对此事的态度的。据我所知,官渡区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对周鑫事迹认定的工作,我相信这只是时间的问题。

  冯春庭

  我个人认为提供廉租房的提议很好,毕竟周鑫走了,他的父母还需要有人养,老人的赡养应该由政府承担起来。如果是一次性补偿,现在物价上涨比较快,几十万都是无济于事的,提供廉租房给其家人是一种办法,当然也需要让他的父母同意。对于塑像,我觉得不好,周鑫做这个事情本身无所求,如果这样做,对其父母也是一种压力。

  我建议政府可以设立这样一种机构,专门为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家属提供一个晚年生活场所。还有提个建议:盘龙江边能否考虑设置巡逻人员,让具备救生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巡逻,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记者 高燕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