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高宇飞)驾驶农用车,不小心轧死一只松狮犬,事情过去已经十几天,为赔偿,车主和狗主人两上法庭。
农七师131团5连居民袁先生说,10月30日下午七点多,他开着农用车在131团12连轧花厂前由南往北行驶,路上突然出现两只狗,一只腊肠犬、一条中型松狮犬。
袁先生说,当时有个女孩冲过来拽着他车尾的把手,他才感觉到轧到狗了。
“我当时告诉小姑娘,别伤心了,该咋赔就咋赔。”
这时,女孩掏出手机打电话,一会儿就来了几个人,他们把我从车里拽下来,一群人上来就打我,我的头、背都挨了拳头。”袁先生说,他拨打110后,他们才停手。
“警察赶到后,我提议赔一条同样的狗,可对方不同意,开口就要五万。”袁先生说,僵持中,对方把自己的车开走了。
袁先生说,此后他和***去过对方家,希望对方先把车还给他,再协商赔偿的事,但人家不给。
对于袁先生的说法,狗主人家却表示不是这么回事儿。
小狗的主人小苏家在131团12连,11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小苏家,小苏说,当时袁先生是逆向行驶,轧死狗后不但没停车,还想加速逃跑。
小苏的母亲孟女士表示他们并没打人。对于袁先生所说的索赔五万元的事,孟女士说,当时自己说的是气话。
11月9日,袁先生和孟女士到奎屯垦区法院,在法官调解下,孟女士提出五千元赔偿,可袁先生只愿赔两千元。
“这是小孩上大学时花四千块钱买的,已经养了六七个月了。要五千块钱,不算多,还没让他赔偿精神损失呢。”孟女士说。
11月12日,双方再次到法院协商解决,由袁先生买一条相同的狗,并赔偿狗粮,为狗打防疫针。
但因对要买的狗是否能保证健康的问题上,双方再次产生分歧。
15日,经法院再次调解,袁先生赔偿了狗主人2500元,并开回了自己的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