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军站在被告席上
杀害“福广百货”女老板的嫌疑人昨日站上被告席
被告是小她13岁的前夫,称当时是为解气才动手
7月14日15时许,合肥绿都嘉园小区门口“福广百货”的女老板廖玉华,被家人发现死在店内。当她的母亲进入店内看到女儿的尸体时,泣不成声。由于廖女士的店7月13日早上就没见开门,有人猜测她很有可能是7月12日夜里死亡的,而在7月12日23点左右,有人看到她的前夫过来使劲拍百货店的门。 11月15日上午,廖玉华的前夫李广军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他的罪名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向大自己13岁的前妻提出复婚而遭拒,李广军便对前妻痛下杀手。
检方指控 男子用U形锁杀死前妻
离开庭还有十几分钟,被害人廖玉华与被告人李广军的亲属,均来到了法庭上。廖玉华的母亲身穿黑衣,头发花白,面容憔悴,捧着女儿遗像瘫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在旁听席的另一侧,李广军的亲属显得很安静。
法槌响,法官宣布开庭,长得白白净净、微胖的李广军,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
李广军,男,1983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
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广军与被害人廖玉华(女,40岁)于2010年2月离婚。
2010年7月12日晚,李广军来到合肥市临泉路绿都嘉园小区廖玉华经营的“福广百货”商店并留宿。其间,他向廖玉华提出复婚,被拒,遂乘廖玉华熟睡之机,用U形锁猛击廖玉华头部数次,又用被子捂住廖玉华直至其不能动弹,后离开现场。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廖玉华是被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被告陈述 “我不是捂死她,是用被盖住她”
面对检方的指控,李广军基本认罪。“不过有一个情节,我不赞成。”李广军说,当时在用U形锁殴打廖玉华后,他自己看到那个场面,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就想用被子将恐怖的场面盖住,“不是起诉书描述的我想要捂死她”。随后,公诉人对李广军进行了询问。
公诉人:为什么你和廖玉华会离婚?
李广军:我和她性格、脾气都不合,“她和别人不一样,之前开饭店,她三天两头陪别人喝酒,还和别人一起去唱歌,于是就有了矛盾,才离的婚”。
听到李广军这样说廖玉华,廖的母亲和姐姐在旁听席上小声地说:“这是假话,不是事实,他就是为钱。”
公诉人:离婚后,你还会经常去廖玉华的店里吗?
李广军:会经常去。
公诉人:当时是不是要置她于死地?
李广军:当时她讲了一些难听的话,我气得不行,就想打她一下,解解气,就拿锁电动车的U形锁砸她的头。“砸过之后,很害怕,那个场面我看不下去,就拿被子盖在了她的头上。”
而在公安机关,李广军曾供述“我用U形锁砸后,还死死按住被子捂住廖玉华的头部,想置她于死地。”对此,李广军解释,当时在公安机关供述时,自己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那些都是我乱讲的”。
最后陈述时,李广军先望了一眼法警,然后说:“我为我的行为发自内心地向廖玉华的家人道歉,我是一时糊涂才犯下了这个错,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
死者母亲 “他是因为钱才杀害我女儿的”
“廖玉华死得亏,死得冤啊,这个孩子当初到饭店来就是有目的的,他就是为了钱。”李广军作最后陈述后,在法庭的允许下,被害人的母亲当庭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廖玉华从小就被烫伤,所以到了三十多岁还没有嫁出去,我们家人觉得亏欠了她,她下岗后,就凑钱为她买了个门面,给她开饭店。当初,听说女儿要与他结婚,我们家人就都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女儿最后还是偷偷地与他把婚结了。”
“女儿心地太善良了,她原本以为可以用她的付出改变李广军,可最终他还是因为钱,把我女儿给杀害了,我希望法庭公正地审理,为我的孩子申冤,让被告人一命偿一命。”
争议焦点 4000元谁拿的?要不要判死刑?
法庭举证阶段,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提交了多份廖玉华邻居的证词。而证词上均表明,在婚后,邻居们经常发现廖玉华鼻青脸肿,均是被李广军殴打所致。
而且,就在事发当天,廖玉华曾收取的8000元房租,除了其中4000元交给了她的母亲,剩下的4000元则不翼而飞。
“收取租金的事情李广军知道,而事发后这笔钱就再也找不到了,并且李广军也当庭承认,出了人命后,他顺手拿走了柜台上的两包烟及200元钱,将商店的卷闸门锁上,慌张地离开了。”原告诉讼代理人表示,“因此,这4000元就是李广军拿走的。”
“那些证人要么是廖玉华哥哥的朋友,要么是她姐夫的朋友,证词都不可靠。”李广军称。“钱的事情,我绝对没有拿。”
法庭辩论中,就量刑方面,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李广军就是为牟取钱财才故意杀人的,应该判处其死刑。
被告辩护人则认为,在出事后,李广军选择了自杀结束生命,可见其不是为钱财杀人,虽然原告没有提民事赔偿,但是李广军的父亲也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赔偿,可见其具有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
庭外故事 大龄姐姐不顾一切爱上厨师弟弟
那么廖玉华是怎样与李广军最终产生了这段孽缘呢?据廖玉华的姐姐介绍,家人为廖玉华买下了门面后,为维持生计,她自己开一家饭店。由于店内缺少一个厨师,她就在附近贴了一张招聘启事。没多久,比廖玉华小13岁的李广军,就来到店内应聘了。面试之后,李广军就留在了店内,时间一久,两人暗生情愫,谈起了恋爱。
可是廖玉华的家人并不看好李广军,认为他是为钱才和廖玉华在一起的,看上的就是她的门面和饭店。然而,家人无论怎样劝说,廖玉华都没有放弃与李广军在一起,并瞒着家人于2007年底与李广军结婚领证了。
然而,婚一结,李广军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好吃懒做,还经常打廖玉华,并拿饭店的钱出去挥霍,钱没了,就再返回饭店,长此以往,饭店就这样没了,再后来,饭店又改成了“福广百货”。“其实,后来家人已经默许了他们在一起了,只要李广军能上进,家里还是接受的。”廖玉华的姐姐说。
2010年2月,由于长时间的矛盾,最终导致他们的婚姻走向了末路。而对于离婚时为何李广军没有争取一分钱财产,廖玉华的姐姐说:“那是因为他自知分不到财产才没争取的。”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邢艺 本报记者 张玉学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