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范某成为一家赌球网站的代理,他发展两名下线投注,从中抽取好处费。后范某与两名下线相继被警方抓获。近日,被告人范某与两名下线一起在石景山法院受审,身为上家的范某在庭上表示:“我没盈利。”
上家:我还输着钱
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1月间,被告人范某在其家中及一家机械厂等地,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范某招募被告人周某、侯某等人作为下线代理,通过电脑接入互联网接受投注共计人民币六百余万元。被告人周某、侯某为该赌博网站担任代理,通过电脑接入互联网接受他们各自发展的下线进行投注。三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
在庭审中,作为上家的范某说,他上网偶然发现了赌球网站,后来成为了赌球网站代理。范某后发展了下线周某与侯某参与赌球。据范某交代说,他通过管理账号管理下线,网站给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他还会从下线的赌资中抽取好处费。范某当庭说,“我与下线周某按30%结账。”
法官问范某,“你接受投注600多万,你结了多少钱?”范某说,“也就一两万吧。”范某竟然向法官诉“苦”说,“我没有盈利,我赌球基本都输了。”法官问,“你输了多少钱?”范某回答说,“我输了二三十万。”范某说,他曾经开过出租车,每月有4000多元的收入,他赌球后处于无业状态,只能靠着以前的积蓄过活。
下线:赌球从来都是输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周某称,他与范某一起踢球时认识的,范某聊起了赌球的事,他觉得好玩,就加入了赌球网站,还发展了下线。“我下注时觉得很刺激。”周某这样形容赌球的感受。周某回忆说,“从2009年初开始赌球,我从来都是输。”按照周某的供述,他也发展了几名下线。
公诉人认为,范某担任涉案赌博网站总代理,发展周某和侯某为下线并各自分别发展下线投注,范某、周某接受投注数额远远超过30万元的情节严重下限,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未当庭宣判。
晨报记者 武新/文 郝笑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