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用假录取通知书骗百余人获利629万

2010/11/23 15:29: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余皓 实习生张琳丽 姚丽圆 洪纲) 借一处校舍,聘请教师上课,用虚假的录取通知书骗来百余名高考落榜生上大学,藉此获利达629万元之巨。建议法庭以诈骗罪对汪某判处无期徒刑,对赵某判处15年有期徒刑,对付某判处5年至7年有期徒刑,对邓某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张琳丽 姚丽圆 洪纲) 借一处校舍,聘请教师上课,用虚假的录取通知书骗来百余名高考落榜生上大学,藉此获利达629万元之巨。昨日,4名男女组成的假招生诈骗团伙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据指控,汪某与付某系夫妻,汪某曾从事教育工作。早在2007年10月,汪曾以“湖北省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名义,与湖北省荆楚理工学院下属国际教育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招收国际生,并对外承诺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外文凭。

  该协议口头终止后,汪某却以荆楚理工学院国际学院武昌校区名义继续招生,承诺招收应届高考落榜生,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文凭。汪夫妇聘请赵某、邓某在华科大武昌分校租借校舍,聘请教师授课。

  经检方查证,两年间该团伙私印招生录取通知书,共招收146名高考落榜生,骗财达629万元。

  昨日,该案开庭时,汪某辩称办学行为只是违规不违法,更不足以构成诈骗。赵某、邓某则辩称只是学校员工,对诈骗一事不知情;而汪某之妻辩称“从不插手学校”。

  公诉人认为,汪某等4人实施诈骗行为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其私印录取通知书、私刻公章是重要证据。建议法庭以诈骗罪对汪某判处无期徒刑,对赵某判处15年有期徒刑,对付某判处5年至7年有期徒刑,对邓某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