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董美玉)父亲去世后,遗产被分割。一纸离婚证的出现,让遗产继承再起风波。女儿杨雪和儿子杨强意外得知父亲去世前已与继母离婚,一场子女与继母间的遗产之争就此拉开。
杨安生前在农八师某团单位工作。1995年,杨安与该团的秦月兰重新组建家庭。2003年,杨安与秦月兰因家庭琐事闹上法院,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离婚后,杨安与秦月兰又重归与好,他们在未办复婚手续的情况下依然一起生活。2006年,杨安购买了一套新住宅后,秦月兰跟随他一起搬进新居。去年7月,杨安因心脏病发作突然去世。
得知父亲杨安去世,杨雪和杨强从外地赶回石河子处理父亲后事。
由于杨安生前从未向子女提起自己再婚后又离婚的事,秦月兰也故意隐瞒她与杨安已离婚的实情,并拿出她与杨安1995年办的结婚证,加之两位老人一直一起生活,杨雪和杨强就认为秦月兰和杨安仍是夫妻。
去年10月,杨雪、杨强与秦月兰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秦月兰以杨安配偶身份继承杨安的大部分遗产,其中房屋作价12万元归秦月兰所有,秦月兰分别给付杨雪、杨强两万元补偿款。对其他财产及债务,协议中也按继承比例做了明确分割。
今年7月,杨雪在整理父亲所留遗物时发现一份法院判决书,判决书的内容让杨雪顿时愣住了:原来父亲与秦月兰早在2003年就已离婚。
杨雪感到受骗后找到秦月兰,要求她退回所继承遗产,但秦月兰称协议已生效,她拒绝退还。气愤之下,杨雪手持父亲留下的离婚判决书,将秦月兰诉至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对父亲遗产重新进行分割。
9月2日,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庭上,曾因父亲而维系的一家人,为遗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下。
杨雪、杨强认为:“秦月兰虽一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但判决书证明她在2003年就已与父亲解除了婚姻关系,她故意隐瞒事实***,与我们签遗产分割协议是一种欺骗行为,应视为无效。她也无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对此,秦月兰觉得委屈:“我和杨安确实在2003年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我离婚后并没有离家,他去世前,我们一直在一起生活,他生病也一直由我照顾,我当然有权继承杨安的遗产。”
法院对案件审理、查证后认为:秦月兰和杨安离婚后,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杨安的遗产。秦月兰故意隐瞒离婚事实而继承杨安的遗产,其行为属欺诈。
11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杨雪、杨强与秦月兰在2009年10月签订的遗产分割调解协议无效。杨雪、杨强继承父亲杨安全部遗产的诉讼请求,可进行另案主张,不在本案审理范围。
(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