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报道了因为嫌前车调头速度慢,龙护卫押运车里下来3名护卫,逼停前车,打骂私家车主一事。
昨日虽然双方当事人已调解私了,但却有网友质疑:龙护卫在执行任务时,“枪不离身、人不离车”,而当事龙护卫因琐事便下车殴打他人,这一做法与龙护卫特种职业的要求有悖。
据了解,14日晚经协商,参与打架的龙护卫向受伤车主赔偿医药费并道歉。双方签订了民事和解书后离开了派出所。知情人告诉记者,当事押运车与私家车主发生口角时,押运车上装着不少钱款。而参与打架时,押运车上三名龙护卫都下车了,只留司机一人在车上。
“龙护卫执行的是特殊任务,他们押运的是人民群众的财产,难道他们不怕押运车万一有什么闪失吗?”昨日下午,市民李女士打来电话提出质疑。
随后,记者联系到龙护卫所在的单位陕西金龙护卫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称,正在内部调查此事。随后记者给对方留下联系方式,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有人联系。
据了解,公安部2006年发布的《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提到,押运人员应当严守出发时间、行车路线、交接地点及车内护运物品秘密,未经所属公司批准,不得改变行车路线。严禁专用护运车辆搭载非配备人员,严禁押运人员途中下车与其他人交谈或者处理与押运任务无关的其他事务。
本报记者 杨小刚 李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