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回弟弟,李女士难下决心
■实习记者 邵梁 报道/摄
本报讯 “作为家人,我们能做的都已经尽全力了,可是像我弟弟这种情况,我们真是不知该怎么办好了。”近日,长春市民李女士去探望在公主岭市安康医院的弟弟,被医院告知,弟弟在入院后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院方希望李女士将其接回。今年10月24日,李女士的弟弟李凤江将自己的母亲杀害,一想到此,李女士无论如何也不敢将弟弟接回。
弟弟犯病 杀害母亲
10月25日,李女士一连给母亲王淑芳打了十几遍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李女士觉得不放心,就回到绿园区西新镇双龙村的家。一进院里,李女士感觉到处静悄悄的,两岁的儿子腿脚快,跑着就先进了屋,“妈妈,姥姥出血了。”孩子哭着跑了出来。李女士一听,紧跟着就进了屋,只见母亲满身是血躺在地上,面容模糊,头部被砍了很多刀。而自己的亲弟弟却坐在炕上,蒙着被,一声不吱。
李女士称,弟弟19岁时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当时她捂住儿子的嘴,担心弟弟再次发病,对自己和孩子造成伤害。随后急匆匆地跑到外面,马上给丈夫王先生打了电话。随后,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三中队***赶到,将杀害母亲王淑芳的凶手、李女士的亲弟弟李凤江抓获。后据法医鉴定,王淑芳的死亡时间大约为当日凌晨。
医院要将弟弟送回
因为患有精神分裂症,李凤江被免于刑事处罚,随后在警方的联系下,征得家人的同意,李凤江被送到公主岭市安康医院。家属称,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每年向医院缴纳4000元的费用,病人在患有重大病症时,医院方面有权将病人送回,这一点家属是认可的。
11月19日,李女士和丈夫同去医院探望弟弟,医院方面称,在入院后的健康筛查中,查出李凤江患有乙肝大三阳,医院担心传染其他人,所以希望家属将病人接回。
可是这让李女士犯了难,弟弟本身患有精神分裂,随时可能再犯病,一旦被送回家中,很可能再伤害其他家人。可是医院方面也表示,如果家属拒绝接收的话,将考虑将病人送到办案的中队。
李女士的丈夫说,家里人从来没有想将病人弃管,可是实在没有精力和条件了。李凤江上高中三年级的时候,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他的病成了家人的隐痛。为了治病,家人四处跑医院,可是治了很多回,根本不见好,最后一家医院干脆告诉家属,回家吃药维持吧。家人开始认为,他只是和正常人有些不同,易怒、内向、不爱说话,可谁都没想到,他竟将自己的母亲杀害。“一旦将他接回家,就相当于在家里安了炸弹,随时可能爆炸,我和我媳妇还有孩子的安全无法保证。”
昨日,记者联系了当时办理案件的绿园区重案三中队的依队长,依队长表示,针对李凤江目前的情况,家属可以和医院方面协商或者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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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精神病患者成社会难题
如何管理社会上的精神病患者,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难题。据了解,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患者出现危害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如果不负刑事责任,则“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精神病人多数由于医疗开支庞大,没有经济收入,往往不能得到长期有效的治疗,甚至发生危害家庭和社会的悲剧。为此,有人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早出台相应法规和管理办法,将精神病患者管理起来,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这需要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