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因子女拒绝接走不能出院

2010/11/30 15:57:2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11月24日,在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住院部二楼的9号病床上,80岁的杨老太告诉记者,原本一个月前她就可结束治疗,但由于膝下5个子女都不照料她,至今只能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针对杨老太的遭遇,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指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杨老太希望通过法律得到公正的裁决

杨老太希望通过法律得到公正的裁决

  11月24日,在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住院部二楼的9号病床上,80岁的杨老太告诉记者,原本一个月前她就可结束治疗,但由于膝下5个子女都不照料她,至今只能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对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这一问题,她希望通过法律得到公正的裁决。杨老太还委托本报,帮助其寻找一名“公益律师”,免费代理这场赡养官司。

  老人骨折住院出院后被“遗弃”医院

  今年8月25日,80岁的杨老太在下楼梯时不慎摔伤,被送进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治疗。经诊断,老人的右腿骨折。据院方介绍,两个月后,杨老太的伤势恢复较好。10月21日,应家属要求出院,医生帮她办理了出院手续。

  但杨老太并未出院,还一直住在医院里。杨老太说,自己有5个子女,大女儿在南昌,其他4个孩子都在广东。自老伴死后,她就一个人生活。平日里,子女也很少看望她,住院期间也很少有人照顾。

  “结账以后,我们以为家属会把老人家带走,结果这位家属不知道去哪里了。”医院正骨科***长周小兰告诉记者,送老人来治疗的是她的小儿子,其间老人的大女儿隔几天会来照料一次,其他子女她没有见过。而医院能提供的帮助也有限,除了让老人免费暂住医院外,护理人员只能偶尔来照顾下她的生活。

  子女之间闹矛盾疑因财产分配不均

  “老人医保部分的费用已经结清,但是个人支付部分还得等家属来结账,电话催她儿子来接老人出院也没个音信。”周小兰告诉记者,医院也曾联系杨老太的大女儿,希望她能接老人回家,但遭到了拒绝。对方称母亲未将财产交给她,而是给了小儿子,应该由小儿子负责。

  对于大女儿所说的财产,杨老太告诉记者,她曾和小儿子居住在南昌万寿宫附近,3年前,小儿子偷着将房子变卖后去广州买了房。后来也跟儿子住过,但跟儿媳处不来,就一个人租住在干家前巷。几年来,5个子女没有付赡养费,全靠退休工资养活自己。

  子女称工作忙无法抽空照料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老人的小儿子万先生在洪城大市场开了一家公司,经常奔波于南昌与广州之间。万先生在电话中称,他正在广州,由于工作忙,无法抽空为母亲办理出院手续。大约10天后回南昌,到时会妥善处理此事。

  谈到老人的赡养问题,万先生强调,他曾向兄长和姐姐们征求意见,是否合资送母亲去养老院,但其他兄妹都不愿意出钱,原因是自己得了房产。万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在南昌的房子是30年前和父母一起生活时购买的,产权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也正是因为这个,才导致大家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有偏见。

  杨老太的大女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自从母亲住院至今,自己都在医院照料她。只是近一个月来较忙,加上最近牙疼,才隔几天去一趟医院。

  老人欲起诉子女要求赡养费

  老人说,自己早已没有了眼泪,只能乐观点活着。本来打算去养老院的,但由于自己的退休工资不高,无力负担养老院的开销。对于子女不赡养自己的问题,仍希望法律能给予一个公正的裁判。杨老太说,拜托新法制报帮她找一位律师提起诉讼。

  针对杨老太的遭遇,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指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邝律师表示,本案中杨老太的5个子女对其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以未分得财产拒绝尽赡养义务是错误的。如果5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话,杨老太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昨日上午,杨老太的小儿子万先生委托朋友交清了医院的欠费,并帮老人家办理了出院手续。目前,杨老太暂住在大女儿家。

  □文/图实习生胡泉 记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