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先例
孙伟铭:2009年9月8日,被判无期徒刑
蒋佳君:2010年7月15日,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批捕罪名
昨晚8时11分,开丰田霸道车撞死3人的23岁小伙曾酌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执行逮捕。曾父听说消息后说了9个字:“让法律定判,无能为力。”
现场实录
“我没想过这个罪名代表啥”
当众人离开时,记者注意到曾酌换了“身体语言”:坐在凳上,双手合住呈作揖状。记者问他手势的意思,他小声说:“对不起死者”
昨晚8时07分,曾酌戴着手铐,被带到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
4分钟后,警方开始宣读《逮捕证》。“曾酌。”警官一叫名字,曾酌立刻挺直腰板,答了一声“是”。在之后的过程中,他面无表情,最后用连笔体在《逮捕证》上签下了名字。
“出来找到工作,会最大限度弥补”
昨日,曾酌又一次面对媒体,一说话就带哭腔,除了采访结束时抬眼瞄了瞄众人,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
“我太对不起死者家属了,对不起死者……”一开始,曾酌哽咽地重复说。他捂住了脸:“我只希望尽力赔付,如果出来找到工作,我会尽力工作,进行最大限度的弥补。”
有消息称,曾酌在与警察谈话时曾提到认识蒋佳君。昨日记者再次向他求证时,他有点急了“绝对认不到!你可以去调查!”
当众人离开时,记者注意到曾酌换了“身体语言”:坐在凳上,双手合住呈作揖状。记者问他手势的意思,他小声说:“对不起死者”。
听说最低刑期曾酌痛苦捂脸
当记者问曾酌对自己罪名的认识时,他连称不晓得:“不是不敢回答,也不是不想回答,我没想过这个罪名代表啥。”
当记者告诉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刑期是3年,他该如何渡过时,他停顿了几秒,痛苦地用手捂脸:“好好改造自己,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争取学点有用的知识,出来不被社会淘汰。努力去找份工作,然后去弥补对死者家属的过错。”
相关者说
死者家属:曾父隐约提到谅解书
曾酌父亲:让法律定判,我无能为力
昨晚8时36分,成都晚报记者电话联系上死者之一沈友格的儿子沈军明,他说,上周五曾父与他又一次碰面,再次谈赔付、并隐约提到了出具谅解书的事。不过,他还是希望曾家主动拟个赔付条款。对于曾酌被批捕的消息,沈军明表示那是曾酌该承受的,“该他的责任他就该负。”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曾酌的父亲曾昭平。他当时尚不知儿子被批捕的事。
曾昭平说,曾酌母亲情绪很不好,现需要亲朋看护。他现在想给曾酌说的,是“老实认罪”;对于赔偿的预估价格,曾昭平没有直接回答,只表示“肯定要赔,伤害那么大的”。
当成都晚报记者问曾昭平,如果曾酌判得比较重,他有什么想说的时,他缓缓回答了9个字:“让法律定判,无能为力”。
两大悬疑
酒驾自首情节尚待法院认定
曾酌一案有两大情节备受关注:一、他的酒驾行为是否能被认定;二、他的自首情节是否能被认定。
据记者了解,曾酌在投案时就称自己喝了酒开车、随后还告诉记者他喝的酒有半斤,是梅子泡酒加郎酒。不过,当***部门带他抽血检测时,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仅是19.5mg/100ml。这是事发11个小时后的浓度,如果按20mg/100ml才是酒后驾驶的规定,他的酒驾行为能否认定?
其次,曾酌确实于16日早上到***四分局投案。但事发当晚,警方就通过曾昭平要求他尽快投案。曾酌确实是自己到的***四分局,但此时他已在***的监控范围内,他还算不算自首?
对于上述两种情节,***表示,他们已把相关证据上报,最终将待法院判定。
焦点法规
危害公共安全起刑3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是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成都晚报记者 周滔 摄影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