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引发的纠纷,有时很难说清到底谁对谁错,但用网上发帖的方式,来发泄个人的不满,毕竟不是一种正常维权的渠道。12月1日,西安市雁塔法院对一起因非婚生女而引发的诽谤案,一审开庭进行了审理。
非婚生下女儿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曾是一对情侣,两人都出生在上世纪60年代。2009年1月,二人经人介绍后认识,当时女方未婚,在一家通讯公司任职,男方离异单身,任西安市某银行副行长。“刚开始我们见了几次后,彼此感觉都挺好,我觉得他人老实也很能干。交往不久,他带我到他的住处,我们发生了关系。2009年3月份,我到北京出差时,发现自己怀孕了。”12月1日,冯卿如(化名)说,她将怀孕的事告诉陈卓(化名),没想到对方反应冷淡,也没有表示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并和她结婚的意愿,只是说:“一切到明年再说。”
“因为我年龄大了,并且没有生育过。医生说如果我不要这个孩子,以后可能不会再生育。”面对陈卓的态度,冯卿如左右为难。而在2009年5月以后,陈卓出现在冯卿如面前的次数越来越少,双方关系僵持不下。2009年11月,冯卿如剖腹生产下一个女孩,为抚养女儿,她辞去了工作。
为给女儿争取应有的权利,冯卿如将陈卓起诉至雁塔法院,要求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一审判决后,冯卿如因不满判决抚养费的数额,上诉至西安中院,目前,西安中院尚未对此作出终审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陈卓提出要求做亲子鉴定,后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冯卿如所生女孩,是陈卓亲生。
“前男友”说不是不要孩子
2010年8月,看到在诉讼过程中陈卓的表现,令冯卿如心灰意冷,她认为陈卓是一个对感情和孩子都不负责任的人。于是在网上发帖称,陈卓不负责任,让恋爱中的女友怀孕,又和别的女人混在一起。现在让女人一个人带个孩子,不管不顾……
12月1日,雁塔法院民事审判法庭上,陈卓本人没有到庭。其代理人称,目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二审法院还正在审理中。而在这种情况下,冯卿如使用实名实姓,将发生在二人之间的私人行为和所谓陈卓的“恶行”在网上发帖公布,明显侵犯了陈卓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构成诽谤,请求法院判令冯卿如停止侵权。
昨日,陈卓说,和冯卿如谈朋友时,他并非没有考虑过和她结婚,只是后来事情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变化。“我不是不要孩子,更不是不愿意抚养她。这本来只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但她的一些行为,让本来可以两个人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的事情,弄得一团糟。”12月1日经审理后,法庭未作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要露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