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公示偷车疑犯照片续:九成网友认同其行为

2010/12/7 3:13: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近日,石家庄某商场将偷车贼视频制成截图,挂于街头悬赏抓贼。”  成都的网友留言说:“如果是公安机关贴的告示,就不涉及侵犯名誉权,也许商场应通过派出所来做这件事。”  尽管争议较大,但网友还是普遍认为,“小偷该抓,商场的做法以及大家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但还是应该通过警察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

本报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摄于昨日18时30分许)。本报记者 崔靖 摄

本报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摄于昨日18时30分许)。本报记者 崔靖 摄

  近日,石家庄某商场将偷车贼视频制成截图,挂于街头悬赏抓贼。本报昨日报道后,“挂图抓贼”一时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多家媒体进行转载,还有更多人在网上发表意见。新浪网、第一调查网还对此事发起了投票,截至昨日22时46分,新浪网调查已吸引了八千余位网友参与。

  读者专程看截图

  “挂图抓贼”一事的见报,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兴趣。昨日8时起,不少读者打本报热线咨询商场的具体地址,要到现场一探究竟。商场办公室的老贺有些为难,“我们还是想低调一点,毕竟这是有争议的事。”

  尽管老贺有些不情愿,但还是有市民发现了挂图的地点。昨日15时,偷车嫌疑人的视频截图依然挂在树上,周先生把车停在路边,对身边的朋友说,“这就是报纸上登的那个图。”

  周先生称自己和朋友对此事都很好奇,“以前没听说过这事,前几天我发现这儿有这么个图,报上又登出来了,很多朋友都在说这事儿。”

  昨日,除了有人来看图,商场门前和往日并无不同。“(挂上图以后)本来贼就少了,报纸一登,估计就更没人敢来了。”一附近居民笑着说。

  九成网友认同商场行为

  青岛新闻网、新浪网等纷纷转载本报。新浪网还对此展开调查。

  “你如何看待商场将偷车疑犯照片挂在街头悬赏抓贼?”截至昨日22时46分,共有8014位新浪网友参与了投票。

  从投票结果看,赞同商场做法的网友占据了绝大多数。93.1%的网友认为,“挂图抓贼”会震慑小偷,使偷车行为明显减少。而认为“商场无权以此方式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网友仅占5.1%。还有1.8%的人则认为“不好说”。

  到昨晚截稿时,参与投票的网民数量仍在不断上升。

  “小偷该抓, 方式应该合理合法”

  在新浪的评论页,也有近千网友参与留言。

  不少网友都有丢车经历,对偷车行为深恶痛绝。很多人支持商场挂图,甚至“双手赞成”,希望以此让小偷“无处藏身”。有重庆网友认为,公示照片是有效的防盗办法,“可行。”

  更多网友围绕“商场行为是否涉嫌侵犯名誉权”展开讨论。很多网友不理解,“为何小偷也有名誉权?”

  成都的网友留言说:“如果是公安机关贴的告示,就不涉及侵犯名誉权,也许商场应通过派出所来做这件事。”还有网友说:“如果确定贴出来的照片就是偷车贼,就算侵犯名誉权又有何妨?偷车贼哪敢去起诉?”

  但也有网友回复,“如果像律师所说,真的是侵犯名誉权,那么这就是用一个错误来惩罚另一个错误。”

  尽管争议较大,但网友还是普遍认为,“小偷该抓,商场的做法以及大家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但还是应该通过警察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

  ■文/本报记者 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