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为避人耳目在坟地开赌场专车接送赌客

2010/12/7 11:01: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为避人耳目,将流动赌场设在普吉附近、郊野公园后山的坟地里,赌场有专人放哨、接送赌客,每个来赌场“上班”的人每天至少有50元“工资”……昨天,“镇雄帮”的18名成员因涉嫌赌博、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三项罪名,在五华区人民法院受审。

法庭外聚集了大批市民。实习记者 缪立鹤/摄

法庭外聚集了大批市民。实习记者 缪立鹤/摄

  为避人耳目,将流动赌场设在普吉附近、郊野公园后山的坟地里,赌场有专人放哨、接送赌客,每个来赌场“上班”的人每天至少有50元“工资”……昨天,“镇雄帮”的18名成员因涉嫌赌博、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三项罪名,在五华区人民法院受审。

  两年来

  靠开赌场非法牟利还敲诈勒索

  这伙人主要以开设赌场为业,他们大多是昭通镇雄人,且“老大”罗洪也是镇雄县人,于是他们被赌客们称作“镇雄帮”。

  “我是2007年开始开赌场的。”团伙头目罗洪说,2007年下半年,他和一个贵州人、一个四川人一起开赌场。为了避人耳目,他们将赌场设在昆曲高速公路、普吉附近的山上和郊野公园后山上,主要以“推筒子”比大小的方式聚众赌博。

  这个赌场有生意时就开张,无生意时就关门,就这样非法存活了两年之久。赌场生意越做越火,直到2009年因为一起故意伤害案,才浮出水面。一位团伙成员道出了其中的秘密:“我们的赌场就在山上,旁边都是坟地。每次开赌场前‘老大’会提前预约赌客来参赌,如果约到生意,第二天赌场就在山上‘摆局’,人少时有二三十人参赌,最多时有50多人……”

  公诉机关指控:罗洪是赌场的大股东,组织、管理赌场,他的手下有人专门开车接送赌客上山参赌,有人负责“看场子”,有人负责望风,有人专门在赌场里放高利贷,还有专人“杀岗”(庄家坐庄时,在旁边帮其付钱或收钱)……罗洪从赌客身上按比例抽取一定的钱,每个来赌场“上班”的团伙成员都可以领到工资。

  赌场的名气越来越大,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两年来,罗洪团伙的固定成员达到18人,如果有人在外面惹了事,一个电话就可约来其他成员帮忙。

  去年2月17日,团伙成员谢飞开车到金沙小区找其弟弟,他开车进入小区后,将车停在别人的车库门口,车主回来让他将车开走,他不愿意,双方为此吵打起来。谢飞用木棒,把跟他吵架的柴某打成轻伤,之后又打电话喊人过来“摆平”。这伙人仗着人多势众,逼着柴某拿了10万元“补偿费”。

  2009年9月,罗洪的“镇雄帮”被警方一网打尽。

  庭审时

  有被告转身向旁听席点头微笑

  昨天一早,不少市民来到五华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法院门口排起了长队,大法庭外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不得已,法庭门口拉起了警戒线。

  上午9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罗洪等18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宽敞的大法庭里顿时拥挤不堪。进入法庭时,很多被告人表情轻松,有的被告人还向坐在旁听席的亲戚朋友点头、微笑,甚至庭审开始时,有人还转过头向旁听席上的人打招呼,以至于审判长中断了庭审。“你们都转过来,下面的事跟你们没关系!”

  庭审中,公诉机关分别以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对罗洪等18人提出指控,“罗洪、熊剑、谢先钊等18人构成赌博罪。罗洪是聚众赌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本案的主犯;熊剑积极参与聚众赌博的管理、运行、放水等,也是主犯;其余被告人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谢飞构成故意伤害罪,熊剑、谢先钊构成敲诈勒索罪”。

  面对指控,罗洪轻描淡写地承认了开设赌场一事,至于其他人员在赌场里干什么,他一律回答“不清楚 ”。“我不是主犯,只是赌场的股东之一,我没有分到过什么钱。”其余大部分被告人只承认在赌场参与赌博,不承认参与管理赌场或在赌场工作。一名被告人甚至说:“我只送过赌客来过两次,这也算是犯罪吗?”

  现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段曌红(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