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为逃出传销团伙跳珠江不幸溺亡

2012/10/9 18:34: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年仅23岁的小陈因为想逃离误入的传销团伙,趁机跳入珠江,试图游至对岸,不想却因体力不支,中途溺亡。经检察机关查明:凌某、宁某和周某等人是某传销团伙的成员,为提高业绩,发展下线成员获取提成。

  讯(记者/赵杨 通讯员/邓国杰 王鑫) 年仅23岁的小陈因为想逃离误入的传销团伙,趁机跳入珠江,试图游至对岸,不想却因体力不支,中途溺亡。日前,该非法传销团伙中的凌某、宁某和王某等被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至法院。

  经检察机关查明:凌某、宁某和周某等人是某传销团伙的成员,为提高业绩,发展下线成员获取提成。2011年11月下旬,凌某等人利用QQ在网络上物色新成员。在与同为老乡的小陈网络交谈多次之后,凌某以想和小陈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由骗小陈从东莞市来到广州市荔湾区某村该传销团伙驻点。为防止小陈报警摆脱凌某一伙人的控制,团伙成员周某向小陈以借手机玩游戏为由骗走他的手机。当小陈意识到落入传销团伙后表示要离开时,凌某、宁某和周某等人采取恐吓、威胁和反锁房门等手段强行阻止其离开。期间,凌某等人害怕小陈想不开会闹出人命,又将手机发还给小陈,借此机会,小陈通过手机向其叔叔发短信求救。

  11月29日,被拘禁的第四天,小陈在被迫听完传销课程回到驻点后,谎称胸闷要出去散心,在团伙成员监视陪同下一起外出散步。在走到珠江边的时候,小陈乘监视陪同人员不注意,跳进珠江想游泳逃走,在游到江中位置时,因为体力不支沉入江中溺亡。后来,派出所***根据小陈的叔叔在报警时提供的具体地址将该传销团伙抓获。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