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浦消防队
本报记者 徐建国 本报实习生 郑亿 摄影 尹炳炎
说起萧山的金利浦消防队,名气可不小。这支由制衣企业老板李立兴自掏腰包组织成立的民间消防队,坚持义务出警、救援,被称作“消防游击队”。
“能够帮助别人,我很开心很自豪。”不过,有件事让李立兴觉得挺委屈。“公家消防车上高速救援畅通无阻,我们民间的消防车同样是去扑火、救援,为啥要交过路费?”
为了几十元通行费,他较了真
金利浦消防队成立于2003年,先后投入450万元购置了7辆消防车,并培训了16名消防员,已经先后参加大小救援约800次。
李立兴说,维持消防队正常运转,每年要花50万。“光是每个消防员每月就要1700元的工资。”
50万的维护费用李立兴并不计较,因为他觉得这是在做善事。而“区区”几十元的高速过路费,他却计较得很。
几个月前,杭金衢高速发生一起货车翻进河的事故,李立兴率队前去救援。“回来,在沪杭甬机场出口下高速,收费员要收过路费。”当时,消防队员匆忙出发,都没带钱,而且当天的救援最终没把人救上来,大家都是又疲惫又失落。李立兴就火了,拒交通行费,还用消防车把收费站口给堵了两小时。后来因为同样的事,他还堵过杭金衢“萧山东”收费口。
“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真是气不过,不是因为钱的原因,而是感觉遇到了不公待遇。我们也是去救人的,我们也是消防队,为什么公家消防队能免费通行,我们就得交钱?”
根据规定,消防车可免缴通行费
“目前萧山只有两支公安消防队伍,民办消防队则有34支。”消防部门人员昨天告诉记者,这些民间消防队大大补充了救援力量。
高速***也对李立兴竖起大拇指:李立兴的消防队叫得动、出车快,对恢复事故现场秩序和救援提供了很大帮助。
这么一支获得各部门认同的民间消防队,到底能否享受免收过路费的待遇呢?
李立兴拿出了2007年由省交通投资集团出具的一份《关于减免萧山区民办消防队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记者还注意到,在《消防法》和今年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发文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均有类似的表述:执行任务的专职消防车在往返途中免缴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回应:告知一声即可放行
昨天,记者分别就此事与杭金衢、沪杭甬高速公路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他们表示,对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高速公路收费站确实是免收过路费的。
“公安消防部门的车辆是‘WJ’车牌,而民间消防车标志不是很规范,收费员有时难以判断他们是否在执行任务。做好事我们很钦佩,可是我们也有规章制度,总要弄清出入车的性质。”相关人士说,“不过,这事通过协商已经基本解决了。只要他们过路口时告知一声哪里执行任务回来就可以放行。同时,我们也希望消防部门把民办消防车的编号告诉我们,这样会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记者手记
事情最终得到解决,总算让人欣慰。
其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大气一点,取消最后的那一句“告知”,对民间消防车和公安消防车一视同仁,在收费站口直接放行。这对民间救援人员来说,也是一种肯定和褒奖,会令他们更加自豪,激发更多的救援积极性。
那万一放走了假消防车可怎么办?这大可不必担心。有消防部门,有高速***,即使有假的消防车,总会被查到、接受应有的处罚。
取消那一句“告知”,其实就是取消了一些“门槛”。如果对于民间慈善人士,相关部门总是审这个查那个,不仅不提供方便、不给予平等待遇,反倒人为设置复杂的条条框框,那只能让他们感到心灰意冷。到那时,可能就没有人愿意去做善事了。这该是多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