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赵瑞利 记者 卿荣波) 焦先生在超市手机专柜买了一部1799元的手机,手机出故障拿去维修时,店主怀疑手机是假的。为了证明,焦先生拿出发票,结果发现发票上的金额仅为1元。
焦先生是西安某大型国企员工,常年在甘肃庆阳驻地上班。10月4日,他用单位发的超市提货卡在西安人人乐北关购物广场买了一部1799元的品牌手机。11月,手机出了点故障,由于庆阳没有售后维修点,他找了一个小店维修,老板看了手机后怀疑手机是假的。“我是在超市买的,怎么会是假的呢?”为了证明,他拿出了购机发票,结果发现发票上的金额竟然是1元。两人随即找来行家对发票进行了鉴定,结果证明发票是真的。
12月初,焦先生从甘肃赶回西安,对手机进行了鉴定:手机也是真的。“那为什么买1799元的手机只给开1元钱发票?”焦先生心里充满疑惑。
昨日,焦先生来到超市。值班经理杨立国解释:当时单位统一购卡时已开了总额发票,如再给消费者开发票就意味着要二次上税。开具1元发票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售后维修。杨立国拿出发票存根,记者看到不管单价多少的电器,发票金额一项均填写的是1元。
记者从该超市了解到,单位团购提货卡可以获得1%的返还额。焦先生所在的单位共有3000多人,每人每年发5000元提货卡,该单位一年即可节省15万元。“单位是省钱了,却苦了我们。”焦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