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对部分车辆包月罚款 队长被撤职

2010/12/15 15:01:1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明德小学校长盛某、义堂初级中学校长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月15日,湖北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在随州市博物馆揭牌 (刘时俊 摄)

8月15日,湖北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在随州市博物馆揭牌 (刘时俊 摄)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沈度 实习生向姗姗

  昨日,省纪委监察厅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纠风专项治理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内容涉及乱收搬迁入户费、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方面,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及查处情况。

  对超载车包月罚款 主要责任人被撤职

  经查,武穴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大法寺中队2010年在负责田镇和大法寺区域治超治限及纠章工作中,对部分超载超限车辆不卸载、不检测、只罚款。违规进行现场现金处罚案件共129件,占总案件数的44%;现场处罚金额10.69万元,占总罚金的42%,行政处罚程序不到位。

  该局所属的治超治限中队存在对个别企业协商处理、对少数长期往来的货车实行按月定期处罚的违规行为。该局负有领导责任的局长徐某被通报批评;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局长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主要责任的大法寺中队队长蔡某受到撤销职务处分,并调离原岗位;负有直接责任的大法寺中队执法人员游某、项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11月3日上午,武穴市***大队所属一中队副队长饶某、干警胡某、协管员田某在武穴市刊江大道对两辆超载车进行检查,经目测后每车罚款200元。该大队所属一中队、三中队在治超治限过程中,没有对所有违章车辆的违章事实进行具体分类,对涉嫌超载超限车辆未使用标准检测仪器检测,对违章车辆统一按超重30%以下处理,只罚款,未进行卸载处理。

  一中队副队长饶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一中队干警胡某受到停职一个月处理;负有直接责任的一中队协管员田某受到取消协管员资格、调离原岗位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一中队队长刘某、三中队队长吕某受到行政诫勉处理。武穴市***大队受到通报批评。

  违规向拆迁户收入户费 村支书被党内警告

  经查,仙桃市西流河镇许家村存在收费打白条问题,该村在收取水费、“一事一议”筹资中存在收费打白条的问题。村会计许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许某受到诫勉谈话、全镇通报批评处理。

  经查,房县榔口乡双湾村以每人500元标准,收取搬迁户16户28人搬迁入户费计1.4万元;另外,在兑现五保供养费时,村党支部书记李某从乡民政办领取刘某2009年度五保供养费1000元,未发放给刘某。榔口乡已督促李某在2010年10月19日将五保供养费1000元兑付。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两学校巧立名目收费 县教育局局长受处分

  据悉,云梦县胡金店镇明德小学、义堂初级中学超标准收费、参与组织代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经查,明德小学按每生21.8元的标准统一征订地方教材 575套,除去按规定每生选用《安全教育》6元外,共超政策标准收费9085元;按每生5元收取一场电影费,共计收费2875元;为某保险公司代收425名学生保险费,共计21250元。

  义堂初级中学按每生32.3元的标准统一征订地方教材610套,除去按规定每生选用《安全教育》8元、《实用技术》6.5元外,共计超政策标准收费10858元;除81名特困生外,按每生10元收取两场电影费,共计收费5790元;为某保险公司代收418名学生保险费,共计20900元。

  明德小学校长盛某、义堂初级中学校长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局长周某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两所学校超标准收取的地方教材费和电影费已全额清退;学生参加保险问题,一律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参保,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参与;各种教辅资料由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参与组织或进行推荐销售。

  向寄宿生走读生乱收费 两校长受党政纪处分

  经查,天门市横林初级中学2010年秋季开学收取寄宿生每生2080元、走读生每生1205元,收费组成为早餐费、服务费、中晚餐费、资料费等。

  彭市初级中学2010年秋季开学收取寄宿生每生2129.5元、走读生每生1083元。其中,寄宿生收费组成为生活服务费、早餐费、中晚餐费、保险费、语文读本费、作业本费,另外七、八、九年级的资料费分别为23.5元、27.5元、41.5元等。

  天门市对两所学校乱收费行为及教育局分管领导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两校降低生活费收取标准,期末据实与学生结算,对收取的生活服务费予以清退。横林中学校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管副校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市中学校长蒋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天门市教研室主任肖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