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飞(左一)在宣判现场。
昨天上午10时,鲍飞等三名被告人被法警准时带上宣判席。鲍飞走得很慢,昔日的霸气已经见不到了。尽管知道自己的亲人不会出现,但鲍飞仍然频频回头。记者看到,鲍飞只穿了两件衣服,显得很单薄,为了防寒,他小腿上绑着厚厚的护膝。面对法官的询问,鲍飞回答的声音都很响亮,每听到法官宣读自己的罪行时,鲍飞都会将头低得更低一些。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鲍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持刀抢劫,致一人轻伤、一人重伤,抢劫财物价值20852元,构成抢劫罪;抢劫后又强***两被害人并致其中一人重伤,构成强***罪;鲍飞还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26000元又构成盗窃罪。鲍飞的同伙郑贤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劫财物价值16753元,数额巨大,并致一人轻伤,构成抢劫罪。鲍飞的女友罗某明知他人犯罪而向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一审法院认为鲍飞在出狱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虽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它犯罪事实,但其在抢劫、强***过程中不计后果,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伤残,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鲍飞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贤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罗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法院并对鲍飞和郑贤金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鲍飞赔偿朱某100764元、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422.32元。
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鲍飞的身体明显失去了力量,微微发抖。宣判后,鲍飞当庭表示“不上诉”,而郑贤金和罗某则当庭表示将“上诉”。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割喉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鲍飞因犯抢劫、强***、盗窃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并赔偿两名受害人15万余元。
案件回放
1985年出生的鲍飞,2001年11月曾因盗窃、抢劫、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9年4月11日刑满释放。但踏入社会仅半年多,他又走上犯罪道路。
今年1月31日及2月2日,鲍飞在合肥曙宏新村和恒生阳光城小区内抢劫两名女性,并强***了其中一名女性。2月6日晚,鲍飞在合肥同城花园小区抢劫朱某,致朱某重伤。3月19日凌晨4时许,鲍飞又跟踪从网吧离开的张某,抢劫之后欲行强***,遭张某反抗,鲍飞用刀在她颈部、脸部等部位捅刺数刀后逃离现场。
鲍飞母亲:我很心疼
宣判结束后,记者赶到鲍飞家中,但大门紧锁。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鲍飞的母亲费女士。
费女士告诉记者,她刚刚得知儿子被判死刑的消息,“作为母亲,我很心疼。但我相信,国家的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法律!”
当记者说到鲍飞衣服单薄时,明显感觉到费女士在轻轻抽泣,“我不想再说了,想静一静,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有什么罪呢?你们不就是想让我说我没有教育好他么?”记者还没来得及解释,费女士就挂了电话。
辩护律师:尊重判决
鲍飞的指定辩护人胡光标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律师,他尊重法院的判决,但作为鲍飞的辩护人,他觉得有点不能接受。“哪怕是判死刑,不立即执行,都是可以接受的。”
至于鲍飞为何当庭表示不上诉,胡光标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事先鲍飞并没有和他沟通。
鲍飞的女友罗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于这个判决,罗某的辩护律师高律师表示他完全能接受。
被害人:满意赔偿
“鲍飞死刑,这个判决我们满意。”昨天下午,被害人的亲属和律师说。
受害人张某的父亲张先生说,他通过报纸得知鲍飞的家境并不好,母亲是环卫工,父亲是开三轮车的,考虑到鲍飞的经济承受能力,只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鲍飞哪有钱给呢?我们要太多他给不了又有什么用呢?”
另一名被害人表示,对这个赔偿结果基本满意,是否上诉还要商量后再决定。
聂忠霞 本报记者 袁星红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