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9日,大学毕业后四处打工的湖北省郧西县小伙胡全凌,正准备网上租房时,突然被警察带至派出所。他这才知道,自己被山东威海警方在网上通缉,理由是他涉嫌一起招生诈骗案,并且是主谋,诈骗金额近百万元。胡全凌随后被移交威海警方。直至12月7日被宣告无罪释放。他前后被羁押了49天。
今年9月15日,胡全凌在武汉一培训机构找到一份辅导小学生数学的工作。10月19日下午3时许,他在武汉百步亭一家网吧上网,打算在网上寻租一处房子。上网前,他按照要求出示了身份证,1个多小时后,3名警察将他围住。胡全凌跟着警察来到江岸区后湖派出所,被告知:山东威海市环翠公安分局认定他涉嫌一起招生诈骗,已在网上通缉他好长时间。
胡全凌介绍了自己2008年6月从华中农业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南京打工的经历,且提供了相应证人。警察认为他涉案的可能性不大,还用手机给他拍了照片,传给了威海警方,可威海警方一直未回复。直到11月4日威海环翠公安分局才派来两名***,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当天,这两名威海警察提审胡全凌,胡全凌认出警察手上拿的登记照,正是自己遗失过的一张身份证上的登记照——那是2007年5月,正上大三的胡全凌到武昌中南路一家物流公司做兼职,工作前,他被要求抵押身份证。一个多月后,胡全凌找负责人讨要薪水和身份证时,对方始终联系不上了。
12月7日下午,两名办案***来到看守所,告诉胡全凌:根据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他被宣告无罪,予以释放。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