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原调研员受贿141万获刑13年

2010/12/22 11:13: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刘晓娜) 记者昨日获悉,由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原调研员龚某某涉嫌受贿141万元一案,已作出判决。盐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于2010年12月13日对被告人龚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晶报讯 (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刘晓娜) 记者昨日获悉,由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原调研员龚某某涉嫌受贿141万元一案,已作出判决。盐田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龚某某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查,2006年至2007年间,龚某某在担任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领导小组技术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参与竞标的深圳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和杭州市某科技集团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取两家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1万元。该案是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盐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而且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均作无罪辩护,案件办理难度较大。盐田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荣东久副检察长亲自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历经两次开庭,庭审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公诉人依据法律和相关证据指控犯罪,以审慎的态度认真核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疑点和问题,查清事实,完善证据,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果。

  盐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于2010年12月13日对被告人龚某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