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反补课教师”肖兵诉南海区罗村高中人事争议一案尘埃落定,佛山市中院重审再次驳回了肖兵重返课堂、补发工资的诉讼请求,维持二审判决。昨日上午,在拿到判决书后,肖兵第一时间通知各媒体,表示无法接受这个判决,并称还将申诉。
原南海区罗村高中教师肖兵,与学校人事争议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判决后,2006年8月31日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肖兵重返课堂、补发工资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肖兵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3月25日省高院民事裁定,指令佛山市中院再审。今年6月1日,佛山市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双方争论的焦点为罗村高中对肖兵作出的不称职考评结果是否应予撤销;罗村高中组织的教职工竞聘上岗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005年2月起停发肖兵工资是否合法。
今年12月17日,佛山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得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维持该院二审判决。
昨日11时许,从法院拿回判决书后,肖兵情绪相当激动,“我明天就去省高院,法官怎么能这样乱判呢?”肖兵几乎语无伦次。
肖兵事件回顾
1993年,肖兵从江西转调到南海罗村高中任政治课教师。2003年国庆期间,因支持100多名高一学生签名抗议补课,在校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引起国内媒体广泛关注,他被冠以“反补课英雄”称号。
2004年7月,肖兵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唯一不称职的教师,同年9月因未参加学校的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被宣布待岗,翌年2月停发工资后被辞退。
2005年,肖兵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撤销“不称职教师”的认定,按规定发放工资,重返教学岗位,由于双方均不满仲裁结果,罗村中学和肖兵先后提起诉讼。
2006年3月2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06年8月31日,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肖兵重返课堂、补发工资的诉讼请求。
2010年3月25日,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佛山中院再审。
2010年12月17日,佛山中院作出再审判决,维持该院(2006)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