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倪艳) 从媳妇生下女儿时起,婆婆就一直给她灌输“传宗接代”的思想,要她再生。没想到15年了,媳妇怀孕8次,连人工授精都用上了,却均因为是女孩而打掉。昨日,心力交瘁的赵女士来到市妇联进行法律咨询。
据赵女士介绍,她与丈夫秦某都是新洲农村人,经自由恋爱后结婚。秦某兄弟两个,他排行老二。公公早年因病去世,家里大小事情都由强势的婆婆说了算。婆婆一直以生了两个儿子为傲,且“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之前,因为大儿媳妇生下女儿后不肯再生,婆婆就硬生生地将大儿子夫妻俩“拆散”。
由于有“前车之鉴”,赵女士在女儿降生后,从第二年后就开始准备怀“二胎”,但每次一查,怀的都是女儿,于是她便陷入了“怀了打”、“打了再怀”的恶性循环。到现在,15年过去了,赵女士的女儿即将初中毕业,儿子还没影,今年她已近40岁,几个月前,通过人工授精又怀上一胎,但不久便流产。
眼看媳妇这么多年都“不成功”,婆婆开始怀疑赵女士“是否还能生?”丈夫秦某告诉她,婆婆已经物色好几位女子安排他们“相亲”,想碰到合适的就让秦某离婚,秦某并未答应。
市妇联权益部法律专家表示,非医学需要进行婴儿性别鉴定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赵女士不该为了迎合婆婆的封建思想而摧残自己的身体。如果婆婆以赵女士“生不出儿子”为由让秦某去起诉离婚,依据《婚姻法》规定,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