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送精神病院 状告学校和精神病院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广东商学院女教师韩越华被强送精神病院长达668天。她认为是自己的母亲与工作单位广东商学院联手将她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遂将广东商学院和广州市精神病院起诉至法院。昨天上午,该案在荔湾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韩越华拒绝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昨天庭审中,法官询问韩越华是否需要由第三方做精神病学司法鉴定,遭到她的当场拒绝。
韩越华的丈夫石林认为,本案与医学问题无关。因为他们提出的是被告侵犯人格权,公民的人格权生而有之,死后尚存,不因健康状况而被剥夺,精神病院强制收治是侵权行为。
广州市精神病院的代理人称要征求医院的意见,如果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由法院来决定。广东商学院的代理人表示,原告在当时的精神状况对本案很重要,是否存在精神障碍是侵权是否存在的前提,如果通过鉴定可得出当时她的精神状况则同意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