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子与男友相恋半年后发现其已婚

2010/12/31 0:49: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一气之下,阿丽找到那家婚介所,不料工作人员却称“资料显示是未婚,我们也没办法查证”,为了表示歉意,婚介所退还了阿丽300元会员费。阿强对婚介所隐瞒婚姻状况导致阿丽受到欺骗并受到伤害,婚介所未尽到审核、管理会员资料的义务,属于严重过失,阿丽可以起诉阿强和婚介所。

  讯(记者 杨晓东 实习记者 张继允)网上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市民阿丽(化名)就遇到了“流氓”,因为交往大半年的恋人竟是他人丈夫。

  30日,阿丽向记者反映了这件事。今年4月,离异后的她在库尔勒市内一家婚介所交了300元钱成了会员,婚介所便将家住且末县的阿强(化名)介绍给她,两人相处很融洽。两个月后,阿丽想去且末县和阿强相聚,却遭到拒绝。阿丽觉得不对,多次要求他拿出离婚证,但都被阿强以各种理由推托。今年10月,阿丽去且末县的要求再次被阿强拒绝。

  为了查清阿强的底细,阿丽最近来到且末县,令她大吃一惊的是,阿强竟然是“在婚”人士,见自己被揭穿,阿强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对不起”。

  一气之下,阿丽找到那家婚介所,不料工作人员却称“资料显示是未婚,我们也没办法查证”,为了表示歉意,婚介所退还了阿丽300元会员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阿强,他表示自己的确没有离婚。当时去婚介所登记是因为婚姻出现危机,才和阿丽谈恋爱,后来问题解决之后就不想离婚了。

  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武认为,婚介所向阿丽提供的是有偿服务,保证会员信息真实性是其基本义务。阿强对婚介所隐瞒婚姻状况导致阿丽受到欺骗并受到伤害,婚介所未尽到审核、管理会员资料的义务,属于严重过失,阿丽可以起诉阿强和婚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