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在婚姻介绍所里登记的情况只有短婚未孕有点点水份,但可以说,我的确没有生过孩子,但先后3次堕胎,我从17岁就跟着那个男人,我很喜欢孩子,一直都梦想成为母亲。
也许那个男人早有想法,总是以我们还年轻,还应好好享受生活为由,要我打掉孩子。当我第三次怀上孩子后,男人说,他对我已经失去了兴趣……
看来,还是像好友所说,通过婚姻介绍机构选择另一半是明智的。
我对对方有什么要求呢?希望他对待感情专一,有稳定的工作和较为殷实的收入,至于是否有婚史和是否有孩,这都不是我考虑的条件,当然,年龄最好在4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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