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马永平)“承包土地时,村委会说是空白地,现在说是规划居住用地,强拆了温室大棚收回土地,造成我们直接经济损失近80万元。”李女士说。1月7日,李女士将昌吉市二六工镇十二分村村委会和二六工镇政府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30多万元。
庭审在昌吉市人民法院举行,当日,第一被告十二分村主任赵其军和二六工镇政府有关人员出庭。
李女士介绍说,大伙是2002年承包了十二分村30亩土地,合同签了30年,随后陆续在土地上盖起了7座温室大棚用于种植花卉育苗。
可是去年3月开始,村上告知他们,该块土地是预留的村民宅基地,要求他们搬迁。因为土地置换没有达成协议,5月26日,十二分村雇了挖掘机将温室大棚强行拆除,花卉苗被毁坏掩埋。
记者看了李女士的合同,合同是十二分村村主任赵其军签定的,里面约定确实是30亩空白地,并规定一旦违约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将承担50万元的违约赔偿。
因此,李女士向法院提出60多万元花卉苗木的经济损失,14万多元的地上附属建筑物的损失和50万违约金,以及鉴定公证等费用,合计130多万元。
在双方质证过程中,十二分村认为,该块承包地在居民住宅区的中心位置,是规划的村民居住用地,不是空白地,而且从2006年以后,李女士经营的花卉育苗已经处于停产荒废状态,地里根本没有什么名贵花卉,不该承担巨额赔偿。
“既然是预留的居民住宅用地,为什么还要承包出去搞开发,而且一签还是30年?”庭审法官发问。
村主任赵其军回答说,他不知道。二六工镇政府代表补充说,一块土地的性质不是村上决定,而是国土管理部门规定的,村上根本做不了主。
当日,十二分村五六名村民代表也来参加庭审,休庭时他们很激动地说,现在几十户村民都没有宅基地,无处安身,他们要回自己的土地,是集体行为,没有错。
赵其军也说,既然已经走到了司法程序,只能等着最后审判结果,其余的他不发表看法。
而二六工镇相关领导则表示,近几年农村规划建设在不断完善,不断变化,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前的空地都逐渐变成了热地,七八年前的事情当时谁也说不准。
记者发现,在当初村委会和李女士签订的合同相当粗略,尤其是对违约赔款方面更是很不细致,也不认真。
李女士的代理姬律师说,从合同可以看出,当时村委会为招商引资,几乎没有什么条件谈判一律答应,合同很粗糙,与政府打官司相对普通的合同违约案件来说要难一些,即使能打赢官司,拿钱也是大难题。
当日,庭审进行了一半,法官通知择日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