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持刀伤人逃逸父亲包庇皆获罪

2011/1/12 11:45:2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儿子因琐事持刀伤人后在逃,父亲明知儿子犯罪潜逃仍为其送衣、送钱并毁灭罪证。被告人马有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其父马某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晨报讯 儿子因琐事持刀伤人后在逃,父亲明知儿子犯罪潜逃仍为其送衣、送钱并毁灭罪证。日前,这对父子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同堂受审。被告人马有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其父马某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13日19时许,被告人马有才与几位朋友在宿州市一大排档吃饭,期间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吵,继而两人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马有才持啤酒瓶将王某打伤,后又用板凳向王某头部砸去。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马有才作案后逃至乡下躲藏,其父马某明知儿子伤人在逃,仍为儿子送钱、送衣服,还将儿子带血的衣服、鞋子在家中烧毁,为其毁灭罪证。后经他人举报,被告人马有才于2010年10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两被告人与受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王某一次性获得37000元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有才为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马某明知他人犯罪,仍为其提供财物,毁灭罪证,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分别给予了从轻处罚。

  夏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