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帖列详细信息重金悬赏欠债人引争议

2011/1/16 12:05:2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前两天,一篇名为《1万元重金悬赏南昌市人林忠(化名)》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发帖者列出被悬赏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名称以及车牌号等个人信息,但未道出悬赏原因。但李警官同时告诉记者,网友“跳跳虎318”在论坛上发帖悬赏1万元公布对方的身份证、住址、车牌等个人信息,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前两天,一篇名为《1万元重金悬赏南昌市人林忠(化名)》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发帖者列出被悬赏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名称以及车牌号等个人信息,但未道出悬赏原因。帖子一发表立即引来网友点击。昨日,发帖者王先生告诉记者,林忠欠他40多万元钱没有还,现在玩起“失踪”,多次追讨无果后他才发帖悬赏。

  发帖重金悬赏欠债人

  1月14日上午9时49分许,网名为“跳跳虎318”的网友在网络上发表一个题为《1万元重金悬赏南昌市人林忠》的帖子。“跳跳虎318”在帖子内列出被悬赏人林忠的详细个人信息,但未透露悬赏的原因。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在百度搜索该帖子,系统提示“访问的页面不存在,该页面可能已被删除、更名或暂时不可用。”网友“跳跳虎318”为何要重金悬赏一万元寻找南昌人林忠呢?根据帖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记者联系上网友“跳跳虎318”王先生。

  王先生说,他是北京人,2009年5月通过朋友认识了南昌人林忠。“2009年高考期间,好多朋友找到我,让我帮孩子找大学。当时林忠自称是江西某大学老师,负责学校项目,说该大学可以招高考落榜生。”王先生回忆,林忠当时承诺这些学生在学校培养四年毕业后,可以定向到南昌各大企业工作,并承诺给学生注册统招本科学籍,毕业之后颁发统招本科文凭。王先生找到林忠时,对方在大学一个学院行政办公室办公,他以为林忠是学校领导,便把钱给了对方。“当时每个学生收款10万元~15万元不等,据我所知,一共招了80多人,承诺在当年年底注册学籍。结果,一直拖到2010年春季也没办成。此后,从去年春季开始,学生陆续被校方辞退回家,说不是正规生。”

  要债未果出重金悬赏

  王先生告诉记者,学生被学校辞退后,林忠也没有给学生一个说法,更没有注册学籍,家长在去年6月份都要求退钱。“我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给他打电话,想把钱要回来,但他答复说没有钱,要等到2010年年底。”王先生说,他此后还多次打电话给林忠,但对方一直在搪塞。去年6月份,一个朋友告诉他,林忠在南昌开的几家公司都已经关门了。到去年9月份,林忠把手机也关了,现在也无法联系上林忠。王先生无奈之下,只好通过在网上发帖寻找对方的下落,希望有知情者能提供线索。

  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林忠的手机号码以及公司的办公电话欲联系林忠,但办公号码均提示为空号,而手机号码则提示为处于关机状态。林忠是否为那所大学的工作人员呢?昨日下午,记者联系该校相关人员,但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若构成诈骗应当报案

  南昌市公安局的李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林忠虚构事实,隐瞒***,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就构成诈骗罪,受害人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李警官介绍,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但李警官同时告诉记者,网友“跳跳虎318”在论坛上发帖悬赏1万元公布对方的身份证、住址、车牌等个人信息,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讨债要通过合法途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的张祥勇律师。

  张律师表示,王先生在网上发帖公布林忠的身份证、住址、公司名称、职务以及公司地址、车牌号等个人信息悬赏寻找对方,确实侵犯了林忠的隐私权。张律师提醒,公民追讨债务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如果在追讨的过程中侵害了对方的权益,也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秦姣雁 记者刘兴旺 实习生黄仁萍 陈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