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在30万的债务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后,谢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欠债人吴某的财产。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谢某发现吴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于是他赶紧找到法院,希望能将吴某的妻子也列为被执行人。昨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谢某称,他和吴某是多年兄弟,2006年一起做生意时,吴某瞒着他与第三方结算,独吞了60多万的工程款。谢某得知后,多次与吴某协商,协商不成便起诉至法院。最终谢某的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经过两审,法院于2009年4月判决吴某给付谢某一半的工程款30多万。
判决生效后,吴某以没钱为由,拒不还钱,谢某便申请了法院执行。在执行阶段,谢某偶然得知,吴某与妻子于2009年10月办理了离婚。谢某说,据他了解两人明明住在一起,但是吴某的房车却全部转移给了妻子。谢某认为吴某是为了躲避债务进行的假离婚,而且他认为,债务是在吴某没有离婚时发生的,应该是吴某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要求法院追加吴太太为被执行人。
“他欠下一屁股债,日子实在没法过下去了”,吴太太否认假离婚,称其与丈夫是因常年感情不和的真离婚,而且“离婚时也没有什么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当时商量后说房子归我”。吴某也自称双方离婚是因为私人原因。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