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借新债还旧债的方法,宁国一砖工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集资诈骗490余万元。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肖某2008年开始以支付高额利息为手段,向被害人借款。至2010年5月案发时,肖某先后从被害人柯某等52人处共计骗取借款490余万元。2010年5月底,被告人肖某因无力继续偿还高额本息,为逃避众多被害人向其追债,遂携全家逃匿。6月12日,被告人肖某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谢成明 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