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为揽工程行贿价值百万元房产

2011/1/22 13:25: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靠走关系非法承揽工程,施工期间给“关系人”送价值超百万元的房子,随后还专门花42万余元为房子装修。记者今天获悉,北京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国强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公诉至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姬玮)靠走关系非法承揽工程,施工期间给“关系人”送价值超百万元的房子,随后还专门花42万余元为房子装修。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国强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公诉至检察院。

  据了解,涉案的北京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承接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变配电室安装及工程施工等业务,法定代表人正是李国强,现年58岁的李国强,只有小学文化。

  检方指控称,李国强涉嫌两起单位行贿的犯罪事实。2004年,李国强找到北京市电力公司电缆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马某(另案处理),表示想承揽工程。

  在马某的协调和帮助下,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咸宁变电站电缆隧道的改造工程,在未经北京市电力公司批准立项、不具有开工证、规划证及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李国强的公司以另外一家公司的名义,违规承揽到该工程。

  2005年9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110KV联络隧道项目电气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李国强的公司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兼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动力能源分指挥部供电项目部经理杜某(另案处理)处,非法获取工程标底,并以一家大型国企的名义中标。

  2005年12月,上述两个工程均在施工期间,李国强决定由其公司出资171万余元和167万余元,为马某与杜某各购买一套房产。2007年10月至12月间,李国强的公司又花了42万余元为两套房子进行了装修。

  2010年9月8日,李国强因涉嫌单位行贿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逮捕,同年11月19日被取保候审。

  检方认为,李国强的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李国强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