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收受工程老板2万元钱,一名副镇长因受贿罪一审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然而,在一审判决之后,这名副镇长依然在位。近日,当地相关部门将向县委建议对该副镇长进行停职处理。
晨报讯 近日,灵璧县高楼镇群众向本报反映,高楼镇副镇长卓光玉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刑后依然分管镇上的工作。对此,灵璧县纪委表示未收到法院判决书。灵璧县法院则表示被告人卓光玉已经上诉。而高楼镇党委书记杨殿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建议记者“不要搞,2万元没多少钱”。
判刑之后依然在位
“他收受贿赂,收了2万块钱都被判了,怎么还能当副镇长?”灵璧县高楼镇的杨军(化名)近日向本报反映当地副镇长卓光玉被判刑后依然在位。杨军说,卓光玉被判刑的事情,“我们那镇上人都知道,就是没人问。”
据杨军介绍,他和部分群众就曾向当地纪委反映这个问题,可是得到的答复是“纪委没有收到判决书。”随后杨军等人又向其他部门反映,均无疾而终。杨军说,“可是当时他收钱时的中间人都被处理了。”
据了解,2006年,卓光玉曾任灵璧县渔沟镇副镇长,分管城镇建设。检方指控,在此期间,卓光玉曾经通过当时渔沟镇一干部汪某某收受一工程老板2万元钱。在此案案发后,汪某某即被免职、开除党籍,并被判刑。
一审判罪他上诉
1月20日,在灵璧县人民法院记者了解到,卓光玉受贿一案已经于2010年12月18日宣判,卓光玉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仍然当着副镇长
1月20日,在高楼镇政府,当地的一些官员似乎对于卓光玉一审被判刑并未有什么太多想法。记者在提到卓光玉后,一些工作人员均称呼其为“卓副镇长”。
在镇政府办公楼一楼的党务公开栏的黑板上,一排写着干部分工的名单中,卓光玉的名字就在其中,写着“分管城镇建设、民政”。而在另一排关于一个学习小组的职务安排上,卓光玉的名字也在其中。
记者来到卓光玉办公室,并未找到其人。随后记者拨打其电话,也没有人接听。高楼镇党委书记杨殿銮说,卓光玉当天处理其他事情去了。对于记者提出能否安排见一见卓光玉,杨殿銮表示“不能”。
此事没多大新闻价值?
对于群众反映被判刑了仍在担任副镇长一事,高楼镇党委书记杨殿銮的态度则令记者感到疑惑。杨殿銮先是让记者“不要报道,没有新闻价值”,并表示卓光玉在工作上十分出色,“要保护当地干部”。
随后,杨殿銮说,事情是发生在卓光玉在渔沟镇任副镇长期间分管城镇建设时期,由于一工程老板欲找相关工程的专业人员找不到,遂托人找到卓光玉,并给了2万元。“他这2万元是用在了请专业人员吃饭、赠送礼品等花销上了,这个钱是帮忙办事的。”
同时,杨殿銮说,“2万元也没多少钱”。对于卓光玉一审被判刑仍然担任副镇长是否合适,杨殿銮说,“他也上诉了,现在最终结果也没出来。如果二审结果出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他不容易,也快退休了,过完年就换届了。”
纪委称未收到判决书
1月20日下午,带着杨军等人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灵璧县纪委。一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表示,他们至今未收到判决书,只有收到判决书才可以处理。
而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之所以判决书未送到县纪委,是因为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卓光玉提起了上诉,案子并未办结,所以没提供给县纪委。
记者介入采访后,1月23日,记者从灵璧县有关部门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将就此事向县委汇报,并建议对卓光玉先进行停职处理。同时,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报记者 姚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