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首席记者 黄平
讯 渝北一八旬翁醉酒后持棒将妻子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昨天,记者从渝北区法院获悉,该老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今年84岁的周某家住渝北区龙塔街道东湖雅园。2007年12月25日晚,周某在渝北区龙塔小学教师宿舍二楼家中,醉酒后持木棒将妻子陈某打伤,后因陈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经鉴定,周某有长期饮酒史,发案前与发案时处于醉酒状态,该案与他辨认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明显减弱有关,系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以人格障碍为主),有部分责任能力。
渝北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周某系老年人犯罪,且系部分责任能力,给合其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的实际,依法对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对他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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