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马金瑜 发自北京 昨日,河南艾滋病人田喜(本报曾在2010年10月27日报道),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后,田喜仍像第一次开庭审理时一样选择了上诉。
24岁的田喜年仅9岁就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后于2004年当地的艾滋病普查中检查出艾滋病(同时合并有丙肝和乙肝),2005年进入北京城市学院读书。6年的上访过程中,田喜在地方政府、部委与法院之间徘徊了6年,他的经济赔偿要求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当地法院也不予立案。
直到2010年7月底,收到新蔡县县委书记要求他回乡解决的短信后,田喜赶到新蔡。在未见到县委书记的情况下,田喜找到作为当年输血方的新蔡县人民第一医院(认为其14年来从未给予任何赔偿),在与院长李俊洲谈话的过程中,田喜把办公室的电话、传真机等摔了,三天后又打掉了办公室的门扳手。2010年8月17日,田喜被当地公安机关从家中带走。
宣判之前,田喜故意毁坏财物案审理的期限一再延期,并且曾中止审理。
在狱中,田喜的艾滋病治疗由上蔡县艾防办负责。2011年1月,由于田喜的身体情况,梁小军律师就曾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未得到批准。之后,梁小军律师又向新蔡县人民法院呼吁无条件释放田喜,但没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