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报料,女星郝蕾和一名二十出头、样子“摇滚”的男青年关系亲密,疑似她和李光洁离婚后另有新欢。记者了解到,此人并非郝蕾的男友,而是担任她私人助理的表弟。
一般而言,女演员找男性做助理的不多,找亲戚照顾自己生活起居的更少。郝蕾为何要这样做?几经辗转,记者获悉,两年前郝蕾被跟了自己3年多的私人助理盗窃,让“从小没有安全感”的她更觉得外人“不靠谱”。
助理偷钱
性格相投郝蕾和助理曾“情同姐妹”
据了解,偷郝蕾钱的助理是个1985年出生的女孩,河北人,名叫小丽(化名)。小丽老家在农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由于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家里考虑再三,最终在小丽读高二那年让她辍学,外出打工。
小丽从小爱看电影,经常幻想明星的生活,于是辍学后小丽便来到北京,混迹于各个摄制组打零工。2006年初,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郝蕾,被郝蕾聘为私人助理。
私人助理主要是负责照顾郝蕾的日常生活起居,同时给郝蕾当“工作秘书”。平时,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虽然小丽比郝蕾小7岁,但因为性格相投,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外人经常说她们“情同姐妹”。
发现被盗 报警后想不到怀疑对象
2009年3月26日下午,郝蕾去工商银行打印银行卡明细单,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3月25日发生了两笔交易,被取走了5000元。但郝蕾清楚地记得,3月25日当天自己根本就没出过门!
郝蕾报警后,在派出所里,警察问郝蕾是否有别人知道银行卡密码,她表示没有;警察又问郝蕾是否将银行卡借给过别人,她仍摇头;警察询问郝蕾是否有怀疑的对象,郝蕾想了半天也没有头绪。
私下试探 助理承认自己偷了钱
郝蕾回到家思来想去,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私人助理小丽。3月28日晚上10点多,郝蕾觉得应该试探一下,弄清到底是谁盗取了自己的银行卡。于是郝蕾一脸严肃地问小丽:“我发现我的银行卡被偷了,是不是你干的?我已经报警了。”这时,郝蕾观察到小丽的脸色起了变化,好像十分犹豫。
双方都沉默了一会儿,小丽最终说了实话:“是我趁你不注意把卡偷走的,在银行的ATM机上取了款。”小丽当即表示,要将盗取的5000元全还给郝蕾,请求郝蕾原谅自己,并且不要再深究。
找到小偷 郝蕾向警方提出要撤案
据北京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玺介绍,郝蕾在得知果真是小丽偷了钱后,立刻就给警方打电话,表示想撤案。但与此同时,警方已经通过监控录像认出取款者就是小丽。
***表示,小丽盗窃的数额已经达到了认定盗窃罪的起刑标准。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不一样,一旦事主报案后司法机关认定该事件属于刑事案件,事主则无权撤案,事件必须按照刑事诉讼的
程序走下去。
由于第二天是休息日,***不办公,在该事件没有完全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小丽被要求不能离开郝蕾家,周一再去派出所。
1
偷偷记下银行卡密码,第一次盗取了银行卡内2000元
2
偷钱一直没被发现,“故技重演”又盗取2000元
警方调查
派出所里 助理主动交代几次偷钱
***听了小丽的交代后,怀疑她之前还曾有过盗窃行为。在进一步讯问后,小丽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还主动告诉***,除了这次盗窃5000元,她还偷过郝蕾3次。
2008年10月到2009年3月,郝蕾在南京拍《云上的日子》,其间小丽一直跟着,平时郝蕾取款、购物,小丽也都在她身边。
当时,小丽刚交了个男朋友,总觉得钱不够花。可偏巧这时,小丽花2000元买的手机丢了。如果再买一部相同价位的手机,对于每月工资只有1800元的小丽来说属于“大开销”。想到平时她要拿出不少工资来接济正在读大学的妹妹和读高中的弟弟,小丽为买手机的钱犯了难。
但是雇主郝蕾花钱却是那么痛快,在小丽看来郝蕾是“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这让小丽十分羡慕。
2008年12月的一天,郝蕾在ATM机上取钱时,小丽偷偷记下了她的银行卡密码。之后小丽趁郝蕾不在房间的时候将银行卡偷出,在ATM机上取了2000元,又将卡放了回去。
4
不知雇主发现被盗并已报警,又再次偷取了1000元
后悔盗窃在押期间助理常以泪洗面
小丽用盗取的钱买了一部新手机。最初几天她心里一直惴惴不安,但之后她发现郝蕾频繁地取钱、刷卡,根本没有发现银行卡里少了钱。于是小丽的胆子大了起来,2009年2月的一天,她以同样方式又偷取了2000元。
3月,郝蕾拍完戏后,小丽陪她回到了北京。3月25日,小丽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郝蕾将手包随便地放在了卧室的椅子上,然后到阳台和朋友聊天。于是,小丽趁人不注意,又偷出银行卡到ATM机上取了5000元。
但她没想到,郝蕾这次发现钱少了,还报了警。3月28日,在郝蕾和她“摊牌”前的几个小时,小丽还趁郝蕾出去吃饭的机会,偷取了1000元。
“如果早知道是小丽干的,就不报案了。”郝蕾说。小丽被抓后,每次和律师见面时都是以泪洗面,深感后悔,觉得对不起郝蕾,“就算我将来出来了,郝蕾姐也不会再要我了!”
3
同一日分两次盗取银行卡内5000元后,再次将卡放回
法院审理
不认定自首但因有悔罪表现判其缓刑
郝蕾尽管从***口中听说小丽还先后3次盗窃过自己的钱,但她仍然明确表示,不想追究小丽的刑事责任。为此,郝蕾还专门写了一份材料交给警方:“她已经将全部赃款退还,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她的一时糊涂我已经谅解,希望警方能对她从轻处罚,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上,小丽的律师王明玺认为,小丽主动交代了郝蕾和警方都不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同时,希望法官能够考虑到被害人郝蕾的提议,对小丽从轻处罚。
2009年11月6日,朝阳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当时警方已经认定小丽系盗窃嫌疑人,故其不属于自首。但鉴于小丽能坦白部分盗窃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主动退赔赃款,没有给郝蕾造成实际的损失,根
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故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最新进展
获缓刑回到老家助理称会记住教训
据律师介绍,小丽获缓刑后,被法院当庭解除了羁押。走出看守所后,小丽黯然地回到了老家。
如今,她已经变成了一名普通的打工者。小丽表示将把这次教训永远记着,无论遇到什么困难的状况,都不会再重蹈覆辙。
记者试图直接采访小丽本人,但未果。郝蕾在接受电视采访时透露,自己因为从小离家,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遭到身边人偷窃这件事发生时,正赶上自己的婚姻也发生了变故,那一段时间,她的心情一直很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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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蕾,女演员,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曾出演过《十七岁不哭》、《少年天子》等多部影视剧,其出演的电影《白银帝国》获第29届夏威夷国际电影节最佳电影奖。
2006年与演员李光洁结婚,2009年离婚。
本版文/记者付中制图/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