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 看到同事的包放在自己办公室,31岁的小雯 (化名)起了贪念,拿走其银行卡,并在金店购买了两根金条。昨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院部分庭室负责人观摩庭审过程。小雯因盗窃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盗窃姐妹银行卡
小雯和小丽本来是一对很要好的姐妹,因小丽平时大大咧咧,多次在公开场合说出自己银行卡的密码就是自己的生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雯暗中记下了小丽的银行卡密码。2012年1月16日,公司召开年会,因为员工们都排练了节目,表演时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和换下的衣服就放在办公室里,小雯刚好到办公室取东西,发现小丽的包拉链没拉,钱包露了出来,小雯当时便起了贪念,将小丽的银行卡顺手抽了出来,装在自己的口袋里。
小丽丢了银行卡,自己并未发觉,她第二天准备回家时,手机收到了银行的提示短信,显示她的银行卡在西安某金店消费70200元,她马上觉得不对,自己没有到这家金店消费啊,怎么显示自己的银行卡被刷了7万多呢?
小丽赶紧翻自己的钱包,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因为自己的银行卡是在西安市碑林辖区消费,她随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报了案。办案***调出监控录像后,小丽发现盗刷自己银行卡的是一位男子,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让朋友帮忙刷卡买金条
随即,办案***找到了盗刷银行卡的男子赵某,赵某很快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小雯偷来银行卡后用电话银行试出了密码,并确定了银行卡里的金额。因害怕购物被监控发现,随找到自己的朋友赵某,说这张银行卡是其老公的私房钱,请赵某到金店购买两根100克的金条,还让赵某去买个口罩和帽子戴上。
金条买到手之后,小雯第三天就以低价将其中一根卖出,所得的31500元钱小雯说是还给了自己的姥爷,另外一根金条就藏在床头柜里。当***找到小雯时,小雯马上就交代了犯罪事实。其家人知道情况后,马上替小雯将7万多元钱还给了小丽。在庭审过程中,小雯不断认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法庭也采纳了有关从轻量刑的意见,但是因小雯盗窃数额巨大,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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