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郑智杨 记者 贾磊)昨天,王老太再次来到北仑法院,用她的话说,是要感谢这里的“青天”———她拿到了公司给她的“工伤补偿”,要回家乡了。
去年,北仑某保洁公司里,来了一位姓王的应聘者,身份证上写着六十岁,勉强可以胜任保洁员工作。
哪知道,去年冬天,王老太赴高塘菜场打扫卫生的过程中,摔伤了左手,经司法鉴定,伤势为十级伤残。随后,王老太将保洁公司告上法庭,因为保洁公司为公司员工都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以,王老太的经济赔偿将由保险公司打入她的个人账户。
王老太不是本地人,也不会开户,于是在春节前,保洁公司派人与她一起至银行开户。哪知道,异变陡生。银行的扫描仪显示,王老太的身份证属于伪造。
这下子,不光账户开不了,保洁公司还再次联系到此前主审此案的吴法官,说明新情况。凭着伪造身份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算得上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识到自己犯错的王老太至此才吐露了实情:原来,王老太2010年已经年满70,但迫于生计,还是来到宁波打工,但年纪太大找不到工。不得已,她才花钱找人伪造了身份证,让自己年轻十岁。“哪晓得会犯法啊。”
出于人道考虑,法官决定对王老太从轻处理,一番教育之后放走了这位七旬老人。同时,法官又再次联系到保洁公司,这家公司倒也爽快,尽管已经没了义务,但还是答应向王老太支付部分“工伤补偿”。
昨天,王老太拿到了钱,踏上了回乡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