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冲突 高二男生捅死2舍友·追踪
昨日下午,曾轰动一时的楚雄紫溪中学高二男生杀人案开庭,死者家属请求法院判处杀人者李国阳死刑。
2010年12月11日,楚雄市紫溪中学17岁的高二学生李国阳持刀刺死同班同宿舍同学汪磊、徐振宇。楚雄州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此案于昨日下午3时在楚雄中院不公开审理。
审理于下午5时许结束,被害学生徐振宇的父亲徐云杰及汪磊父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法院判处李国阳死刑”,而李国阳的辩护律师则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 吴奔明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