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王创辉 李哲) 以卖茶叶为名,电信诈骗为实,43名犯罪团伙成员在2009年6月至10月期间,诈骗19名台湾居民折合人民币768万元。昨日,该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牛山法庭进行公开宣判,主犯范裕榔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二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缓刑。法院宣判后,多名被告人表示考虑上诉。
案情回放 月花10万元寻找“上钩鱼”
以台湾居民范裕榔为首的诈骗团伙由31名台湾籍男子以及12名大陆籍女子组成,该团伙以台湾居民为诈骗对象,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实施诈骗。其中,团伙中的女青年扮演小***角色,根据事先准备好的剧本拨打电话给欲实施诈骗的对象,告知其医保卡被盗用,而后将电话转给下一环节扮演警察或检察官的团伙成员,继续实施诈骗。通过这一诈骗方式,该团伙在不到半年时间内,从19名被害人手中骗到巨额现金,折合人民币700多万。而该团伙每个月支出用于拨打台湾长途的电话费也高达10万余元。
案发前,该犯罪团伙在东莞长安镇霄边社区金安大厦租用了办公场所,对外称经营茶叶生意,以此为幌子开展分工明确的诈骗活动。由于诈骗的对象为台湾籍居民,该犯罪团伙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招聘了多名台湾籍居民实施诈骗。记者从多名被告人处了解到,他们多是通过朋友介绍进入该团伙,“入伙”后觉得钱比较好挣,就待了下来,有的被告人甚至兄弟俩结伴入伙。
判决结果 诈骗团伙43名成员悉数落网
为了提高成员实施诈骗的积极性,该团伙还制定了详细的奖励制度,团内成员将其称之为“分蛋糕”,即该团伙成员在一周内的诈骗总金额如果超过200万新台币,每名成员可获得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这还不包括每名成员完成单笔诈骗所能分到的提成。
据该案中的被告人徐某玮介绍,由于仅有初中学历,在该犯罪团伙中,他被许诺可拿到月薪超过5000元,就连负责扮演小***的女成员每个月也可以拿到近3000元。
然而,他们的犯罪“事业”最终未能长久。2009年6月公司开张,当年10月16日43名被告人悉数落网。东莞中院经过一审审理认为,范裕榔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根据他们在团伙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分别判处主犯范裕榔无期徒刑,其余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二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