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漏水泡毁祖传藏品业主索赔百万

2011/2/24 17:01: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张蕾 通讯员赵萌 黄硕) 山水文园的业主陈女士买房同时租赁了一间地下室用于储存祖传的收藏品。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陈女士近日将北京山水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165万元。

  本报讯 (记者张蕾 通讯员赵萌 黄硕) 山水文园的业主陈女士买房同时租赁了一间地下室用于储存祖传的收藏品。但因地下室漏水,多件藏品被浸泡。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陈女士近日将北京山水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165万元。

  陈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初,她购买了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弘燕路山水文园的一处住房,同时租赁了一间地下二层用作储藏室,租赁期从2004年12月31日到2054年12月30日,租金11.6万余元已一次付清。

  2006年2月4日深夜12点左右,陈女士突然接到物业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地下室漏水”。陈女士和家人随即赶到地下储藏室,现场一片狼藉,从房顶顺墙而下的水把房间内存放的藏品全部浸泡。

  据陈女士讲,储藏间内收藏的均为祖辈留下的文物,其中因地下室漏水而受损的藏品包括名家信札、启功书画、清代绘画、明拓碑帖、清拓碑帖、民国杨柳青年画、李世麟绘画、陈大章绘画、刘博琴书法、吴玉如书法、敦煌作品等,价值不可估量。

  陈女士称,事后,她与物业公司一直交涉未果,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陈女士诉至法院索赔字画、碑帖、书籍等文物1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