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陆国东、陈金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向媒体通报,乐昌一名“摩的”司机沈某在载客时,因疲劳驾驶发生车祸后,竟然将昏迷不醒的重伤乘客推入武江中致其溺亡。
疲劳驾驶 司乘齐受伤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0月21日17时许,被告人沈某驾驶出租摩托车搭乘被害人朱某返回乐昌市大源镇大长滩村委。当行驶至乐昌峡左岸公路的狐狸坪路段时,驾驶员沈某由于过度疲劳,在行驶过程中导致摩托车撞到了左边护栏,两人一起摔倒在地。
当沈某苏醒后,发现乘客朱某倒地昏迷不醒。为了逃避交通肇事责任,沈某恶向胆边生,竟然将仍在昏迷中的朱某拖过护栏,一把推下了武江河!作案后,沈某又用大米将现场的血迹进行掩盖处理后,驾驶肇事摩托车逃离了现场。事后,惶惶不可终日的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为颅内损伤并溺水死亡。
庭审辩称 死后推入河
庭审中,被告人沈某始终坚持他将被害人朱某推入河中,是在确认被害人已经死亡后实施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本应报警,但为了逃避责任,竟将受重伤的被害人推下河里,造成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沈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