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凯飞 谭轶城) 一名21岁的保安员为偿还赌债,持剪刀威胁学校老师并绑架其5岁女儿,以此索得赎金3000元。日前,保安员李明因犯绑架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1989年出生的李明身高1.7米左右,个头不高但略显健壮。高中毕业后他在河北老家务农,2010年4月来京打工。8月中旬,他应聘到北京某保安公司,被分配到海淀区一家小学当保安。
去年10月6日正是国庆假期,李明下午来到学校接班。因为之前玩牌输了钱,就想找学校老师弄点钱还账,案发当日由于学校正值放假,校内只有一个女老师刘某带着5岁的女儿值班,李明便谎称有电话找刘老师,将正在值班的刘某骗入值班室,而后持剪刀威胁向其索要3000元,并将刘某的女儿扣为人质,同时称不给钱就与人质同归于尽。刘某返回家中取了3000元人民币,李明拿到钱后释放了人质。后于同日在网吧内被抓获。
李明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李明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其行为对人质在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