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顺义区后沙峪镇某村村民代表庞某在村委会开会期间,突发心梗不幸身亡。庞某的家属随后起诉,向村委会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4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庞某的家属诉称,庞某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选举的村民代表。去年10月20日,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委会相关事宜时,庞某突然发病。由于村委会没有及时主动送其去医院救治,导致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家属认为村委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过失责任。
村委会对此辩称没有任何过错。庞某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疾病所致,不同意赔偿。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