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男大学生因不满前女友在分手后另结新欢,愤而开车冲撞女方与男友,并倒车辗压前女友2次,造成前女友死亡。日前因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指出,被告辗过女友后,下车打算将女友抱上车,以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木炭自焚,与女友同归于尽,但因抱不动女友,遭在场的同学制止并报警,当场被捕,其女友则在送医院后伤重不治。
被告犯案时年仅21岁,只身离家就学,个性原本内向、压抑,在爱情滋养中获得重生,却因爱情破灭后,情绪一再受挫终至崩溃,在极度不稳的情绪中铸成大错。
法院审理时,被告多次在庭讯时哭泣,并表示愿以死刑赎罪,但一审合议庭认为,真正的忏悔应是活在当下反省,因而判处其无期徒刑。二审时,被告仍遭判处无期徒刑,但案件上诉台湾“最高法院”后,被发回更审。
案件上诉台湾“最高法院”后,被告仍被判处无期徒刑。 ( 刘志伟)